特许经营权下的税收减免:菲律宾航空公司税收退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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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确立了一项关键原则:根据特许经营协议享有税收减免的公司,只需证明相关税款已被预扣,即可申请退税,无需进一步证明预扣税款已被汇缴至国内税务局。这一裁决简化了税收减免受益人的退税流程,减轻了举证汇缴的负担,确保了政府不能以技术性为由,保留不应得的资金。

税收天堂还是举证责任?菲律宾航空公司能否免于证明其预扣税款已汇缴?

菲律宾航空公司(PAL)是一家根据总统令第1590号享有税收减免的特许经营公司。PAL 因其在中国银行、摩根大通、菲律宾通信银行和渣打银行的存款利息收入被预扣最终税款,而提出退税申请。国内税务局(CIR)拒绝了这一申请,声称PAL 未能证明这些预扣税款已汇缴至国内税务局。税务上诉法院(CTA)部分支持了 PAL 的退税申请,但前提是必须证明预扣税款已被汇缴。PAL随后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法院审理的重点是,为了获得税收退还,PAL 是否有义务证明其银行存款利息的最终预扣税款已汇缴至国内税务局。本案的核心是明确谁有责任证明税款汇缴,以及如何平衡税收减免与政府的税收征管权。

根据《国家国内税收法典》第4条,国内税务局局长有权决定税收退还事宜,但其决定需服从税务上诉法院的专属上诉管辖权。共和国法第9282号修订了共和国法第1125号,明确规定税务上诉法院对局长未采取行动的退税申请具有专属上诉管辖权。这意味着虽然局长有权先行审理退税申请,但如果其未采取行动,将被视为拒绝退税,而税务上诉法院是唯一有权复审该决定的机构。

税务上诉法院行使其上诉管辖权,并不妨碍其考虑未在提交给国内税务局的行政索赔中出示的证据。共和国法第1125号规定,税务上诉法院是一个记录法院,各方应诉讼并重新证明其案件的各个方面,并正式提供其所有证据。除非在税务上诉法院正式提供,否则国内税务局提交的文件证据不具备任何价值。因此,税务上诉法院的复审并不局限于局长是否滥用自由裁量权、存在欺诈或法律错误。由于证据被重新审议和评估,税务上诉法院的复审范围涵盖事实认定。

最高法院重申,在预扣税制度下,汇缴税款是预扣义务人的责任,而不是纳税人的责任。银行作为预扣义务人,有义务将预扣的税款汇缴至国内税务局。纳税人只需证明税款已被预扣即可。银行开具的“最终预扣税款证明”是证明税款已被预扣的充分证据,除非国内税务局能够证明该证明不完整、虚假或不合规。

在本案中,菲律宾航空公司提供了银行开具的“最终预扣税款证明”,证明税款已被预扣。国内税务局没有提供任何相反的证据。最高法院认为,鉴于菲律宾航空公司享有税收减免,且已提供预扣税款证明,国内税务局有义务退还相关税款。

法院强调,虽然税收减免应严格解释,但政府不应利用技术性来保留不应得的资金。维护实质正义、公平和公正至关重要。根据民法典第2154条规定的“不当得利”原则,国内税务局收到了“无权要求的款项”,因此有义务退还。政府不得以牺牲守法公民为代价,利用技术性来致富自身。

FAQs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关键问题是,根据特许经营协议享有税收减免的纳税人,为了获得税收退还,是否有义务证明其预扣税款已被汇缴至国内税务局。
菲律宾航空公司在本案中的论点是什么? PAL 主张,作为一家根据总统令第 1590 号享有税收减免的公司,它只需证明相关税款已被预扣即可获得退税。
国内税务局在本案中的论点是什么? 国内税务局辩称,PAL 有义务证明预扣税款已被汇缴至国内税务局,而仅仅提供预扣税款证明是不够的。
税务上诉法院的裁决是什么? 税务上诉法院最初部分支持 PAL 的退税申请,但前提是 PAL 必须证明预扣税款已被汇缴。
最高法院如何裁决本案? 最高法院推翻了税务上诉法院的裁决,认为 PAL 只需证明税款已被预扣即可获得退税,无需进一步证明已汇缴。
最高法院裁决的关键理由是什么? 最高法院强调,根据预扣税制度,预扣义务人有责任汇缴税款。纳税人没有义务证明汇缴。
本案对享有税收减免的公司有什么影响? 本案简化了享有税收减免的公司的退税流程,减轻了举证汇缴的负担。
本案中适用了什么法律原则? 本案涉及税收减免的解释、预扣税的责任以及“不当得利”的原则。
最高法院在本案中还强调了什么重要观点? 法院强调,政府不应利用技术性来保留不应得的资金,实质正义和公平在税收案件中至关重要。

本案强调了政府维护公平和公正的重要性,特别是在处理税收事宜时。法院明确表示,政府不能利用技术性来剥夺纳税人享有的权利,并应始终维护实质正义原则。通过免除纳税人证明预扣税款已汇缴的义务,法院确保了纳税人的权利得到保护,政府也受到限制,不得保留不应得的资金。

如需咨询本裁决在特定情况下的适用,请通过contact联系ASG律师事务所,或发送电子邮件至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如需针对您具体情况的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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