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确立了一个重要原则:律师不能为了迁就当事人的意愿而违反法律或职业道德。最高法院裁定,尽管当事人撤回了投诉,但如果已经掌握了违规的证据,律师的纪律处分程序必须继续进行。尤穆尔-埃斯皮纳律师因在明知宣誓人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公证而被判有罪,这直接违反了 2004 年《公证规则》,她的律师执业资格被停职六个月。此案强调了律师的义务是维护法律至上,而不是简单地服从客户的指示,这对于确保法律程序的公正性至关重要。
外国所有权之争背后的真相:律师与公证员的职业失误
本案源于阿特金森夫妇的房产纠纷。德里克·阿特金森是一名英国公民,他的妻子雪莉·阿特金森购买了两处房产。为了方便以房产作抵押,据称德里克签署了一份权利放弃声明,该声明由尤穆尔-埃斯皮纳律师于 1999 年 10 月 25 日进行了公证。后来德里克声称他在宣誓声明签署当天不在国内,因此提起了伪造文件的诉讼。这些指控也引发了针对尤穆尔-埃斯皮纳律师的纪律处分诉讼,尤穆尔-埃斯皮纳律师后来反过来指控塔巴奎罗律师利用此案不当地主张他的当事人(阿特金森先生)对房产的所有权,公然违反了外国人不得在菲律宾拥有土地的宪法禁令,违反了《职业责任准则》第 1 条的规定。菲律宾律师协会(IBP)最初驳回了诉讼,因为双方都提交了撤诉声明。然而,最高法院介入审查这一决定。
最高法院强调,律师纪律处分案件具有特别性质(sui generis),旨在维护法律行业的诚信。法院指出,律师纪律处分程序的目的是确定律师是否仍然适合作为法院官员和司法程序的参与者。重要的是,投诉人的动机并不重要,因为法院有责任根据已知事实维护律师的道德标准。在律师纪律处分案件中,不应认可撤诉声明,因为这种案件并非旨在为投诉人提供救济,而是为了清除律师队伍中的不良分子。菲律宾最高法院进一步解释,虽然在某些情况下,在原告撤回投诉后可以驳回案件,但这仅仅是因为撤回导致缺乏支持指控的证据,而不是认可原告的意愿。
法院不同意 IBP 的裁决,认为不应仅仅根据撤诉声明驳回案件。根据《法院规则》第 139-B 条第 5 款:
没有正当理由不得因放弃、和解、妥协、赔偿、撤回指控或投诉人未能起诉而中断或终止调查,除非最高法院自行决定或根据 IBP 理事会的建议,认定没有令人信服的理由继续对被告律师进行取消律师资格或暂停执业的程序。
法院认为,在本案中,各方提交的撤诉声明是在调查结束后提交的,因此各方已在提交的诉状中充分讨论了申诉和反申诉中的问题。最高法院认为,本案的情况与其他案件不同。在本案中,已经发现了律师伪造公共文件的合理理由。法院确认,根据最高法院之前的裁决,在纪律处分案件中,举证责任由原告承担。此外,法律假定律师在被证明有罪之前是无罪的,并且律师一直按照宣誓履行其作为法院官员的职责。
最高法院承认塔巴奎罗律师并未违反《职业责任准则》第 1 条。最高法院认为,尤穆尔-埃斯皮纳律师不能争辩说,律师代表其当事人提起的伪造文件诉讼的目的是为了规避有关外国人拥有菲律宾土地的宪法禁令,因为这些案件并非旨在将土地所有权转让给德里克。这些刑事投诉所依据的是律师的行为,即让德里克看似参与签署了声明。然而,针对尤穆尔-埃斯皮纳律师违反公证法的反诉成立。记录中的证据充分表明,德里克不可能在 1999 年 10 月 25 日出现在律师面前,当时权利放弃声明被公证。德里克的护照出入境记录和移民局的证明显示,德里克于 1999 年 9 月 27 日离开菲律宾前往英国后,下次抵达菲律宾是在 1999 年 12 月 17 日。
记录显示,律师未能回应此问题。2004 年《公证规则》明确规定:
如果作为文书或文件签署人的人在公证时未亲自到场,或者公证人未能通过规则定义的适当身份证明亲自认识或以其他方式识别该人员,则不得进行公证行为。
因此,公证行为需要当事人亲自到场。违反此项规定通常会导致制裁。最高法院根据现有判例,判处该律师暂停执业六 (6) 个月,撤销其现任公证人资格,并取消其两年内担任公证人的资格,立即生效。最高法院提醒律师们在提出取消律师资格的诉讼时要更加谨慎,诉讼不应仅仅是一种报复措施。
常见问题解答
本案中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 本案中的关键问题是,在指控律师违反职业道德的案件中,撤回投诉是否应该自动导致案件驳回。 |
为什么律师的停职是合理的? | 停职是因为律师在没有当事人亲自到场的情况下进行了公证,这违反了 2004 年《公证规则》。 |
外国所有权在案件中起什么作用? | 尽管外国所有权最初被认为与提起刑事诉讼有关,但最高法院裁定伪造公证文件才是主要问题。 |
法院在取消律师资格案件中是如何看待撤诉声明的? | 法院认为,律师取消律师资格的程序事关公共利益,不应仅仅根据撤诉声明而终止,尤其是在初步调查发现了违规行为的证据时。 |
作为一名律师,违反 2004 年《公证规则》有什么后果? | 违反规则可能会导致各种制裁,包括暂停执业、撤销公证人资格以及在一定时期内取消担任公证人的资格。 |
如果我怀疑律师犯了不当行为,我该怎么办? | 您可以向菲律宾律师协会提出正式投诉,菲律宾律师协会负责调查律师的职业道德违规行为。 |
本案的判决对菲律宾律师协会提出的律师纪律处分诉讼有何影响? | 此案增强了 IBP 在调查和起诉不当行为案件中的权力和责任,无论投诉人是否撤回投诉,从而确保了律师行为的责任。 |
暂停执业的律师如何恢复执业? | 在暂停期结束后,律师可能需要履行额外要求才能恢复执业,例如向律师协会提交申诉。 |
本案对律师具有重要意义,律师有责任按照最高职业标准行事。法院的裁决有力地提醒我们,遵守《公证规则》至关重要,撤回投诉并不能阻止律师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对律师事务所尤穆尔-埃斯皮纳律师的制裁表明,疏忽和违反公证规则的后果是严重的。此外,它强化了律师的行为必须符合维护宪法的承诺,即使面对客户的目标时亦是如此。
如需咨询有关此判决适用于具体情况的问题,请通过联系方式或通过电子邮件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与 ASG 律师事务所联系。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如需针对您的情况量身定制的特定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资料来源:简短标题,G.R 编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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