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行为规范:辩护策略与不当优势之间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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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确立了律师在代理案件时,为维护委托人利益而采取行动的界限。它强调,并非所有由其他案件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刑事指控都属于《职业责任规范》第19.01条的范围。本案要求律师不得滥用法律程序,从而获得不正当优势,但也强调了国家起诉刑事犯罪的权利。律师在提起刑事诉讼时,不应仅仅因为担心受到行政处罚而退缩,而应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职责。

律师在代理诉讼时提起虚假诉讼?

本案涉及Atty. Ricardo M. Espina 对Atty. Jesus G. Chavez 提起的撤销律师资格/停职的诉讼,理由是Atty. Chavez 违反了《职业责任规范》第19条规则19.01。Atty. Espina 声称,Atty. Chavez 为了在驱逐诉讼中获得不正当优势,参与了针对他及其家人的伪造指控。最高法院在本案中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是:Atty. Chavez 的行为是否构成违反职业行为准则,或律师在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时,行为是存在限度的?

Atty. Espina 的父母在北阿古桑省卡门市地方法院 (MTC) 提起的驱逐诉讼中,Atty. Espina 和他的律师事务所代表了他的父母,被告为 Remedios C. Enguio。当时担任公共律师办公室第三公共律师 Atty. Chavez 代表 Enguio。2005 年 5 月 20 日,地方法院以缺乏诉讼理由驳回了驱逐诉讼。地区审判法院 (RTC) 于 2007 年 2 月 13 日维持了地方法院的判决。双方均未对地区审判法院的判决提出上诉。在驱逐诉讼待决期间,Atty. Chavez 以其官方身份行事,促使 Atty. Espina 向菲律宾律师协会 (IBP) 提出撤销律师资格/停职的诉讼。

争议的焦点是 Atty. Chavez 向省检察官发出的信函,其中认可了针对 Atty. Espina 及其家人的刑事诉讼,指控其违反了《修订后的刑法》第 172 条(个人伪造和使用伪造文件)。该刑事指控是基于 Enguio 提供的宣誓证词,她声称在驱逐诉讼中,“为了捏造驱逐案件,被告人在事实陈述(第 4 段,第 171 条)中作出了不真实的陈述。”然而,省检察官以缺乏合理理由驳回了伪造指控。之后,司法部部长将 Atty. Espina 的信函,即“第三公共律师 Atty. Jesus G. Chavez 的粗暴和骚扰策略”转交给了首席公共律师办公室 (Chief PAO) 处理。首席公共律师命令 Atty. Chavez 对信函进行评论。Atty. Espina 随后提交了对 Atty. Chavez 评论的反驳。

菲律宾律师协会专员认为,准备和提交刑事诉讼给省检察官办公室本身并不是 Atty. Chavez 采取的不公平和不诚实的手段。菲律宾律师协会专员发现,Atty. Chavez 认可的刑事指控并非完全没有根据。专员观察到,驱逐诉讼包含相互矛盾的陈述,例如,虽然声称 Enguio 占用争议财产的发现是在 2003 年 11 月进行的,但要求 Enguio 腾出财产的信函(附在诉讼中)明确指出被告早在 1997 年就被告知其对该财产的占有和/或占用是非法的。专员得出结论,Atty. Chavez 在将驱逐诉讼中的矛盾指控解释为《修订后的刑法》规定的刑事伪造时,是诚实地犯了错误。他指出,律师不对诚实的错误负责。鉴于记录中缺乏有力的证据来证实 Atty. Espina 的指控,即提交伪造指控是为了在驱逐民事诉讼中获得优势,他驳回了该诉讼。菲律宾律师协会理事会全部采纳并批准了菲律宾律师协会专员的报告和建议。

最高法院认为,规则 19.01 禁止提起或威胁提起明显轻率和毫无价值的上诉或明显毫无根据的诉讼,目的是在任何案件或诉讼中获得不正当优势。律师被认为违反此规则必须具备两个要素:(i) 提起或威胁提起明显轻率和毫无价值的诉讼或上诉,以及 (ii) 提起或威胁提起诉讼是为了在任何案件或诉讼中获得不正当优势。法院进一步澄清说,只有当提起或威胁提起的刑事诉讼明显轻率、毫无价值且明显没有根据,并且其唯一目的是获得不正当优势时,才违反规则 19.01。最高法院强调 Atty. Espina 不仅未能证实他的指控,即 Atty. Chavez 是提交伪造刑事诉讼的幕后策划者,而且未能表明该刑事诉讼明显轻率、毫无价值且毫无根据,并且是为了给他的客户带来不正当优势而提交的。

最高法院指出,Atty. Chavez 向省检察官认可刑事诉讼的事实本身并不违反规则 19.01,因为作为一名 PAO 律师,他有义务协助那些无法负担私人律师服务的人。法院认为,Atty. Chavez 对刑事诉讼价值的评估可能存在错误,但将宣誓证词提交给省检察官的行为本身并不违反规则 19.01。此外,伪造指控的宣誓证词是由 Enguio 签署和执行的,而不是由 Atty. Chavez 签署和执行的。Atty. Chavez 只是将宣誓证词提交给省检察官考虑。仅根据这些事实和 Atty. Espina 的空洞断言,法院无法得出结论 Enguio 被怂恿提起刑事诉讼。

最高法院最后得出结论认为,刑事诉讼并非明显轻率且毫无根据。Atty. Chavez 认为(尽管根据省检察官的评估是不正确的)存在违反《修订后的刑法》第 172 条的行为并非不合理。Enguio 的宣誓证词的基础是驱逐诉讼中关于 Atty. Espina 的父母何时得知 Enguio 非法占有该财产的相反陈述。驱逐诉讼的正文中声称原告于 2003 年 11 月发现 Enguio 的非法占有。另一方面,附在诉讼中的信函明确指出,Enguio 早在 1997 年就被告知她对该土地的占有和占用是非法的。法院强调,关键的检验标准是刑事诉讼是否明显毫无价值且明显是为了获得不正当优势而提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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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如需针对您的具体情况量身定制的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资料来源:Espina v. Chavez, A.C. No. 7250, 2025 年 4 月 20 日

常见问题

本案中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 Atty. Chavez 认可对 Atty. Espina 提起刑事伪造指控的行为,是否构成了违反《职业责任规范》第 19 条规则 19.01 的行为,或者说 Atty. Chavez 是出于恶意对 Atty. Espina 提起指控?
《职业责任规范》第 19 条规则 19.01 的实质是什么? 《职业责任规范》第 19 条规则 19.01 禁止提起或威胁提起明显轻率和毫无价值的上诉或明显毫无根据的诉讼,目的是在任何案件或诉讼中获得不正当优势,规则要求律师在合法的框架内采取行动,不得滥用法律程序,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律师如何违反规则 19.01? 当满足两个要素时,律师将违反规则 19.01:首先,提起或威胁提起明显轻率且毫无价值的诉讼或上诉。其次,提起或威胁提起诉讼是为了在任何案件或诉讼中获得不正当优势。
本案的基本事实是什么? 在本案中,在先前的驱逐诉讼中,原告认为对方律师以“伪造”指控针对其提起反诉是不道德和不专业的,故提起了本案,目的是取消对方的律师资格。
地方法院和地区审判法院对驱逐诉讼作何判决? 地方法院以缺乏诉讼理由驳回了驱逐诉讼,地区审判法院维持了地方法院的判决。双方均未对地区审判法院的判决提出上诉。
省检察官为何驳回伪造指控? 省检察官以缺乏合理理由驳回了伪造指控。然而,最高法院认为,重要的是要评估 Atty. Chavez 是否诚实地相信存在可信的违法行为,而不是简单地因为后来的驳回就推定恶意。
菲律宾律师协会在本案中的建议是什么? 菲律宾律师协会建议驳回撤销律师资格/停职诉讼,理由是 Atty. Chavez 的行为没有违反《职业责任规范》的规定。
最高法院在本案中的判决是什么? 最高法院支持菲律宾律师协会的建议,驳回了针对 Atty. Chavez 的撤销律师资格/停职诉讼。
最高法院在本案中对律师提起刑事诉讼的立场是什么? 最高法院告诫不要对所有与单独案件或诉讼有关的刑事诉讼进行过于广泛的解释,将其纳入规则 19.01 的范围。法院认为,更明智的政策是在规则 19.01 的禁止与国家起诉刑事犯罪的重要权利之间取得平衡。关键的检验标准是刑事诉讼是否明显毫无价值且明显是为了获得不正当优势而提起的。
律师可以从本案中获得什么启示? 律师可以从本案中学习到,维护客户利益的行为务必在合理合法的框架内。法律从业者需要具备较高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水准,应以审慎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平衡维护委托人权益和避免滥用法律程序之间的关系。律师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共同维护法律的公正与尊严。

本案澄清了律师在客户代理中可以采取的行动界限,特别是当这些行动涉及在现有诉讼之外提出刑事指控时。本案最终强调律师需秉持诚信的法律职业。律师既不能仅仅因为惧怕承担行政责任而拒绝启动诉讼,也不能以轻率无意义的法律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要充分理解这个复杂问题的全部影响,有赖于对律师职业责任准则的深刻认知以及将抽象原则适用于复杂情况的透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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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Espina v. Chavez, A.C. No. 7250, 2025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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