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在此案中明确,公证员有义务核实签署文件的当事人的身份,尤其是确保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公证。若公证员未能履行此项义务,导致已故人士的文件被错误公证,则构成违反《职业责任准则》及《2004年公证规则》的行为。此判决强调了公证行为的严肃性,旨在保障公众利益,防止欺诈行为,并维护法律程序的公正性。该判决对所有公证员发出警示,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将面临严重的纪律处分,包括暂停执业、撤销公证资格等。
公证员的过失:当死亡挑战法律的真实性
本案源于针对律师鲁本·M·伊拉甘(以下简称“被告”)的一项投诉,投诉人声称被告在几份绝对销售契约上进行了公证,但签字人实际上已经去世。该案的核心问题是,公证员是否尽职调查,确保了签字人的身份和文件的真实性?案件的争议点集中在被告的行为是否违反了《2004年公证规则》和律师的职业操守,以及这种行为应受到何种程度的惩罚。此案引发了关于公证员责任范围和公证程序严肃性的重要讨论。
案件的事实背景是,一块位于克里斯蒂娜村的土地,原规划为公园和游乐场,登记在纳西索·萨拉斯(以下简称“纳西索”)名下。然而,该土地实际上由村里的所有业主共同拥有。2010年5月6日,纳西索去世。令人惊讶的是,三年后,这块土地被分割成八个小块,登记在纳西索及其遗孀丽娜·多明戈·萨拉斯(以下简称“丽娜”)的名下。随后,其中五块土地被 якобы проданы给多对夫妇和个人,相关的绝对销售契约由被告公证。这些契约的日期显示,纳西索去世后三到四年才进行的公证,这引发了对被告行为的质疑。
申诉人主张,被告违反了《2004年公证规则》,虚假证明纳西索亲自出庭。被告则辩称,契约上的签名是伪造的。然而,菲律宾律师协会(IBP)注意到被告未出席强制性会议听证,并要求双方提交立场文件。申诉人提交了立场文件,重申了被告为已故卖方公证契约的主张。而被告未能提交其立场文件。IBP律师纪律委员会(CBD)随后发布报告和建议,认定被告的行为构成不当行为,并建议对其处以暂停律师执业两年、撤销公证资格以及两年内不得担任公证员的处罚。IBP理事会全体通过了IBP-CBD的调查结果和建议。
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被告的行为是否应受到相应的处罚。最高法院同意IBP-CBD和IBP理事会的调查结果,认为被告未能履行《2004年公证规则》规定的公证员职责。公证不仅仅是一种形式上的行为,它将私人文件转化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公共文件,因此公证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2004年公证规则》明确规定,公证员不得为未亲自到场的签字人提供公证服务,也不得为身份不明的签字人提供公证服务。Rule IV, Section 1(b) and (c) of the Notarial Rules进一步强调了这一要求。
(b) A person shall not perform a notarial act if the person involved as signatory to the instrument or document –
(1) is not in the notary’s presence personally at the time of the notarization; and (2) is not personally known to the notary public or otherwise identified by the notary public through competent evidence of identity as defined by these Rules.
最高法院指出,被告的行为违反了《职业责任准则》,该准则禁止律师从事非法、不诚实、不道德或欺骗性的行为,并要求律师维护宪法、遵守法律、尊重法律程序。此外,被告多次缺席IBP的强制性会议听证,也构成了对IBP权威的蔑视,违反了律师应有的行为规范。律师应尊重法庭和司法官员,并坚持他人也应如此行事(Canon 11)。
鉴于被告违反公证规则以及无视IBP命令的行为,最高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暂停律师执业两年,撤销其公证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担任公证员。这一判决再次提醒所有公证员,必须维护公证文件的完整性,并采取措施增强公众对公证行为的信任。最高法院强调,对于损害公证文件公共利益形象的律师,将毫不犹豫地处以惩罚。
FAQs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 本案的核心问题是,公证员为已故人士的文件进行公证是否构成违反职业操守和公证规则的行为,以及应如何处罚这种行为。 |
《2004年公证规则》对公证员有哪些具体要求? | 该规则要求公证员必须亲自见到签字人,并确认其身份,不得为未亲自到场或身份不明的人提供公证服务。 |
被告在本案中违反了哪些规定? | 被告为已故人士的文件进行了公证,未能核实签字人的身份,并且多次缺席IBP的强制性会议听证。 |
最高法院如何评价被告的行为? | 最高法院认为被告的行为违反了《职业责任准则》和《2004年公证规则》,构成了不当行为,应受到相应的处罚。 |
本案对公证员有哪些警示意义? | 本案提醒公证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否则将面临严重的纪律处分。 |
如果公证员未能履行其职责,可能面临哪些处罚? | 公证员可能面临暂停执业、撤销公证资格以及不得担任公证员的处罚。 |
《职业责任准则》对律师有哪些一般性要求? | 该准则要求律师不得从事非法、不诚实、不道德或欺骗性的行为,并要求律师维护宪法、遵守法律、尊重法律程序。 |
律师无视IBP的命令会产生什么后果? | 律师无视IBP的命令构成了对IBP权威的蔑视,违反了律师应有的行为规范。 |
本案的最终判决结果是什么? | 最高法院判决被告暂停律师执业两年,撤销其公证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担任公证员。 |
本案强调了公证员在法律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以及他们所承担的责任。公证行为的严肃性不容忽视,公证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和公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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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laimer: This analysis is provided for informational purposes only and does not constitute legal advice. For specific legal guidance tailored to your situation, please consult with a qualified attorney.
Source: ATTY. ROGELIO N. VELARDE VS. ATTY. RUBEN M. ILAGAN, G.R No. 65764, September 17,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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