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确立了一项关键原则:即使存在错误,书面工具的改革仍有可能反映合同的真实意图,尤其是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各方均打算使用不同的财产时。最高法院维持了上诉法院的判决,命令修改一份遗产和销售协议,以纠正地块号码的错误指定。法院的裁决认识到重要的是,要坚持合同当事人的原始协议,确保合法文件准确地代表当事人的真正意图,即使由于错误或疏忽而存在差异。
地块编号混乱:合同改革能否纠正真正的房地产销售?
本案源于对位于内格罗斯东方省杜马盖地市的两块土地(地块 5734 和地块 4163)的所有权主张。双方争议的焦点是 1956 年订立的遗产结算和销售契约,最初指定为被出售的地块 5734,但后来出现争议,真正出售的是地块 4163。亚历杭德拉·德尔菲诺于 1956 年与何塞·弗洛雷斯的后代签署了一份遗产和销售合同,购买了地块 4163 的一半份额。由于笔误,合同错误地将房产标识为地块 5734,这导致争议的根源。问题浮出水面:在发生此类文书错误的情况下,法院是否可以修改该契约,使其能够反映当事人的真正意图,以便可以纠正地块编号指定错误并维护合同的原始意图。
本案的核心围绕《菲律宾民法典》第 1359 条规定的关于文书改革的原则,该条允许在合同各方已达成共识但由于错误、欺诈或不公平行为导致其真实意图未在文书中表达时,对文书进行修改。该案的原告辩称,最初的被告 Silveria Flores 和 Alejandra Delfino 的后继所有者之间存在共识,旨在出售并购买地块 4163。根据记录,该争议始于在编制销售文件时,双方错误地提交了与地块 5734 相关的地块登记证 4918-A,而非与地块 4163 相关的准确地块登记证 3129-A。地块 5734 被列入交易中的指定地块,尽管德尔菲诺占领了与她签订契约合同的地块 4163。
初审法院支持原告,命令对合同进行改革。初审法院的裁决认为,根据实际环境,可以清楚地看出当事人的销售目标是该地块的“Y”部分 4163,合同中将其指定为地块 5734 是笔误,但不会损害合同的效力。因此,上诉被提交至上诉法院,该法院肯定了初审法院的调查结果,维持了关于文书的改革以准确反映各方原始意图的判决。Silveria Flores 的后继所有者(本文中的请愿人)对文书的改革提出了质疑,声称没有理由针对他们,并且没有犯错误或不公平行为。他们认为合同条款明确指定为地块 5734,排除了合同改革的必要性或理由。
在本案中,最高法院评估了上诉法院和初审法院关于书面工具可以修改以反映合同各方的真实意图的调查结果是否成立。此外,该法院着重评估《民法》第 1359 条下的合同改革,特别是确定书面文书未能反映最初意图的情况,这是通过错误、欺诈、不公平行为或事故造成的。它需要三个先决条件:第一,当事各方已经达成共识;第二,书面文书未能表达当事各方的真实意图;第三,未能充分地表达当事各方的真实意图是由于错误、欺诈或不公平行为造成的。
最高法院认定该法规适用于本案,因为原告打算购买的地块与其签署遗产和销售契约中指定的指定地块不同。该法院认定所有必要的条件均已满足,各方已达成共识,但在文书中并未表达真实意图,主要是因为误指定了合同的地块。鉴于法院和审判法院均已认定有足够的理由支持这一结论,即真正的销售对象是地块 4163,而不是地块 5734,该法院支持修改契约的要求。该法院还明确地强调了预审期间约定的事实,即自 1956 年以来,原告 Alejandra Delfino 一直占据着地块 4163 的一半份额。最高法院坚持原判,即地块 4163 是合同的对象,其理由是合同中的这种不一致是一个可更正的错误。不过,法院根据既定判例仅维护了律师费。
常见问题解答
本案中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 关键问题是:由于错误指定的地块号码,遗产和销售协议是否可以改革以反映各方的真实意图。法院判决契约改革符合地块 4163 的销售真实意图。 |
合同的改革是什么意思? | 合同的改革是一种补救措施,当合同未能准确反映原始协议中包含的各方的真实意图时,将使用该补救措施对合同进行更改。其目的是使文书符合预期结果,以便双方的目标都可以实现。 |
法院在裁定合同改革时使用什么标准? | 法院审查在起草文书过程中是否犯了错误、发生了欺诈、导致了不公平行为或发生了事故,这些因素妨碍了合同准确地体现各方的真实意图。根据菲律宾的法律,如果任何这些元素发挥了作用,法院可能会下令进行合同改革。 |
Silveria Flores 在针对她的改革行动中的作用是什么? | 即使她在书面文件中不直接是卖家,但 Flores 与销售交易有关,因为她促成了该销售交易,并将指定为其他所有者的一半地块传递给买方。因为她当时代表自己出售椰子树,而且还作为所有遗产受益人,Flores 与销售有关。 |
为什么 Alejandra Delfino 的后代有权提起此诉讼? | 由于 Alejandra Delfino 在去世前是出售房产的一方的法律继任者,因此她的后代有权对地块指定错误提出异议。作为 Alejandra 的后继所有者,他们享有她的权利和利益,允许他们要求纠正旨在出售的文件以准确反映各方的实际意图。 |
法院在证明双方有误时考虑了哪些证据? | 在确定当事各方有误时,法院考虑了几个关键要素:亚历杭德拉·德尔菲诺占据着这片土地,她实际正在买卖的是 4163 地块,而且双方错误地向法院提供了登记文件。根据这些考虑因素,法院认为值得纠正 1956 年遗产结算和销售的文件,以证明这些事情。 |
除了纠正错误地块之外,法院是否对损失授予赔偿? | 虽然初审法院最初向原告奖励了实际和精神损害赔偿金,但最高法院没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实际损失,并且也找不到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足够恶意证据。但是,该法院维持了关于律师费的判决,该判决是应允许原告在面对需要额外解决的情况下承担法律费用而确定的。 |
此案关于房地产交易中确保清晰度的含义是什么? | 该案例强调了有必要谨慎地调查细节并清晰地记录土地协议。如果各方都采取全面的方法来确定房产描述和记录所有书面文书中包含的共同合同意图,则可以减轻出现问题。 |
最高法院关于“遗产结算和销售”案的判决不仅强调了执行菲律宾合同改革原则的重要性,还强调了确保交易协议书面文书的清晰度和准确性的重要性。该裁决提醒所有各方都要谨慎小心,以便在协议中准确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图,以便减少发生争议的机会,并确保文书得到准确地执行。鉴于书面内容并未证明,在涉及财产和房地产销售时需要对细节予以重视,这一点是不可否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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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有关针对您的情况的特定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来源:Sarming vs Dy, G.R No. 133643, 200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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