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儿童监护权:法院如何确定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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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监护权判决:子女福祉至上

G.R. No. 264846, February 05, 2024

儿童监护权案件的核心在于如何最大程度地保障未成年子女的福祉。菲律宾最高法院最近审理的CCC诉DDD等人的案件,再次强调了这一原则。该案涉及离婚后父亲寻求子女监护权,但法院最终以子女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维持了原判。本案不仅涉及法律条文的解读,更关乎对家庭关系、儿童心理以及社会伦理的考量。

法律背景:儿童监护权的法律依据

在菲律宾,儿童监护权的法律基础主要体现在《家庭法》和相关司法判例中。《家庭法》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当父母离婚或分居时,法院需要决定哪一方更适合行使监护权。而《未成年人监护权及人身保护令规则》(A.M. No. 03-04-04-SC)则进一步细化了监护权判定的具体因素。

该规则第14条明确指出:“在判决监护权时,法院应考虑未成年人的最佳利益,并应将未成年人的物质和精神福祉置于首位。未成年人的最佳利益是指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生存、保护和安全感的总体情况和条件,并鼓励其身心和情感发展。这也意味着为保障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发展而提供的最不具危害性的替代方案。”

此外,该条还列举了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

  • 父母之间可能存在的关于未成年人与非监护父母保持定期直接联系的协议。
  • 一方父母培养未成年人与另一方父母之间公开和充满爱的关系的能力和意愿。
  • 未成年人的健康、安全和福祉。
  • 寻求监护权或与未成年人有亲属关系的人,包括任何与父母交往的人,是否存在虐待儿童或配偶的历史。
  • 与父母双方的联系性质和频率。
  • 习惯性使用酒精、危险药物或管制物质。
  • 婚姻不当行为。
  • 最适合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和成长的身心、情感、精神、心理和教育环境。
  • 七岁以上且具有足够辨别能力的未成年人的偏好,除非所选择的父母不适合。

例如,如果父母一方有虐待儿童的历史,或者长期酗酒,法院通常会倾向于将监护权判给另一方。又如,如果孩子已经超过七岁,并且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法院也会认真考虑孩子的选择。

案件回顾:CCC诉DDD等人案

CCC与已故的III于2006年结婚,育有两个孩子AAA和BBB。由于个人原因,他们的婚姻在七年后破裂,III带着孩子回到娘家。2014年,两人通过伊斯兰教法庭办理了离婚手续。三年后,III去世,AAA和BBB由她的亲属(即本案的被告)照顾。

III的兄弟EEE后来被法院指定为孩子们的法定监护人。2018年,CCC发现孩子们已经不在北哥打巴托居住,而是和III的兄弟姐妹住在棉兰老岛。他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希望能重新获得孩子们的监护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听取了孩子们的证词。AAA描述了CCC如何虐待他和他的妹妹以及他们的母亲。他还提到CCC曾威胁III的生命,并明确表示不承认III是他的妻子,也不承认孩子们是他的。AAA表示他更愿意和母亲的兄弟姐妹一起生活,并且对他的父亲怀有深深的仇恨。

BBB的证词与她哥哥的说法一致。她也表达了希望留在姑姑和叔叔身边的意愿,因为他们对她很好。她不愿意和CCC一起生活,因为他已经有了新的妻子和孩子。

III的亲属则表示,在她去世后,他们一直负责照顾孩子们。EEE虽然在国外当海员,但每月都会提供4万比索的赡养费。他们强烈希望继续拥有孩子们的监护权,因为他们担心CCC无法给孩子们提供妥善的照顾。他们还详细描述了他们的妹妹在与CCC一起生活期间所遭受的痛苦。

CCC否认了他抛弃III和孩子们的说法。他声称只是在与III分居后才开始新的恋情。他指责被告们影响了孩子们的观点,导致他们拒绝与他一起生活。他表示他非常希望亲自抚养和指导他的孩子们,并且愿意弥补过去的不足。尽管他有了新的家庭,但他保证他的新妻子愿意接纳孩子们。

一审法院和上诉法院均驳回了CCC的监护权申请。法院认为,AAA和BBB与III的亲属一起生活会更好。上诉法院指出,作为法院指定的监护人,EEE并没有非法限制AAA和BBB的人身自由。

最高法院最终维持了原判,理由是:

  • 儿童监护权案件的核心在于如何最大程度地保障未成年子女的福祉。
  •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孩子们的意愿、父母的状况以及家庭环境。
  • 一审法院和上诉法院的判决都认为,孩子们与III的亲属一起生活会更好,最高法院没有理由推翻这些判决。

法院在判决书中强调:“儿童拥有辨别真爱的能力。重建父子(女)关系的道路不仅在于法律途径,更在于明确地展现爱和奉献。这需要真心实意的努力来赢得孩子们的信任和喜爱。”

实际意义:儿童监护权判决的影响

CCC诉DDD等人案再次明确了菲律宾法院在审理儿童监护权案件时所秉持的原则:儿童的最佳利益至上。这意味着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孩子们的意愿、父母的状况以及家庭环境,以确保孩子们能够在一个安全、健康和充满爱的环境中成长。

对于那些正在经历离婚或分居的父母来说,本案的教训是,应该始终把孩子们的利益放在首位。如果父母之间存在冲突,应该寻求专业的调解或咨询,以找到一个对孩子们最有利的解决方案。

重要经验:

  • 儿童的最佳利益至上:法院在审理儿童监护权案件时,会优先考虑孩子们的福祉。
  • 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法院会综合考虑孩子们的意愿、父母的状况以及家庭环境。
  • 寻求专业帮助:如果父母之间存在冲突,应该寻求专业的调解或咨询。

常见问题解答

问:如果孩子已经超过七岁,他们的意愿是否会直接决定监护权的归属?

答:不是。法院会认真考虑七岁以上孩子的意愿,但孩子的意愿并不是决定性因素。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例如父母的状况、家庭环境以及孩子的福祉。

问:如果父母一方有虐待儿童的历史,他们是否还有机会获得监护权?

答:可能性很小。法院通常会倾向于将监护权判给没有虐待儿童历史的一方,以确保孩子们的安全。

问:如果父母双方都想获得监护权,法院会如何决定?

答: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定哪一方更适合行使监护权。这些因素包括父母的经济状况、教育背景、生活习惯以及与孩子的关系。

问:如果监护权判决不公正,我可以上诉吗?

答:可以。如果您认为监护权判决不公正,您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问:在菲律宾,祖父母是否有权争取孙子女的监护权?

答:在特定情况下,祖父母可以争取孙子女的监护权,尤其是在父母无法照顾孩子的情况下。法院会考虑祖父母的经济状况、健康状况以及与孙子女的关系。

问:如果父母一方试图阻止另一方与孩子见面,该怎么办?

答:您可以向法院申请探视权。法院会根据孩子们的最佳利益,决定探视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如果您需要更多关于菲律宾儿童监护权法律的帮助,请联系我们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nihao@asglawpartners.com 安排咨询。ASG Law致力于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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