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义务:法院不得单方面更改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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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确立了一个重要原则,即法院在评估合同义务时,必须以合同本身的明确条款为基础。简单来说,法院不能因为同情或认为更公平就随意更改或忽视现有合同的条款。这意味着各方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除非通过合法途径(如双方同意修改或合同无效)解除,否则必须遵守。本案强调了合同自由和合同神圣性的重要性,确保商业交易的可预测性和稳定性。这意味着企业和个人可以依靠合同条款来规划其活动,减少不确定性。

资产私有化信托局VS桑迪甘巴延:合同必须至上

菲律宾最高法院审理了一起关于菲律宾记者公司(PJI)欠款的案件。资产私有化信托局(APT)是政府的一个机构,负责管理和处理某些资产,它起诉桑迪甘巴延(反贪法庭)和罗萨里奥·M·B·奥利瓦雷斯,案件的起因是桑迪甘巴延在裁决PJI的债务时,没有依照最初的贷款协议,而是使用了直接债务收购(DDBO)价格作为计算依据。这一决定对政府非常不利,因为它大大减少了PJI应支付的金额。核心问题在于,桑迪甘巴延是否有权推翻有效合同的条款,并用自己的计算方式来替代,尤其是在没有证据表明双方已同意变更合同的情况下。

本案的事实背景是,PJI从菲律宾发展银行(DBP)获得多笔以美元计价的贷款和信贷额度。为保障这些贷款,PJI将部分股权转让给DBP,并以其部分设备作为抵押。后来,PJI的账户被转移到APT。在政府试图解决PJI债务的过程中,APT提出了一个“直接债务收购(DDBO)”方案,即以低于原始债务的价格一次性结清债务。但这个方案从未被PJI接受,也未获得批准。然而,在奥利瓦雷斯向桑迪甘巴延提起诉讼后,桑迪甘巴延无视原始贷款协议,而以DDBO价格为基础计算PJI的债务,这一计算方式大大降低了PJI的债务金额。

APT认为,桑迪甘巴延无权干预PJI的债务,因为这与最初的贪污案件无关,并声称反贪法庭错误地无视了贷款协议。法院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桑迪甘巴延是否有权在当事各方之间存在有效贷款合同的情况下,单方面使用未经批准的DDBO价格作为确定债务的依据?菲律宾最高法院认为,桑迪甘巴延在计算PJI对APT的债务时犯了错误。法院强调,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除非合同条款被合法修改或废除,否则法院无权无视或更改合同条款。

法院认为,DDBO价格仅仅是双方可能达成的债务和解的一部分,因为债务结算尚未最终确定,且这一方案从未得到私有化委员会(COP)的批准,这违反了菲律宾总统令第50号。 由于各方之间没有达成DDBO协议,因此将DDBO价格作为计算PJI实际债务的基础是错误的。 此外,法院还认为,桑迪甘巴延不应该免除PJI的罚金和额外利息,因为即使PCGG接管了PJI,但公司未能及时履行其合同义务。 如果由于PCGG指定人员的疏忽,PJI遭受了损失(即支付额外利息和罚金的责任),则不应将该损失转嫁给债权人DBP / APT。相反,公司法规定,应对公司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的是负有责任的董事或高级职员。

因此,合同必须按照其自身的条款执行。 最高法院强调,贷款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是确定PJI债务的基础。桑迪甘巴延通过免除罚金和额外利息以及使用12%的利率来规避现有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是不可接受的。最高法院在此案中强调了坚持合同条款的重要性。根据《菲律宾民法典》第1159条,合同产生的义务在缔约方之间具有法律效力,应诚实履行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桑迪甘巴延是否有权在PJI和APT之间存在有效贷款合同的情况下,通过使用所谓的“DDBO价格”来改变PJI的合同义务。
什么是“直接债务收购(DDBO)”? “直接债务收购(DDBO)”是一种结算方案,允许债务人以低于全部债务的价格一次性还清债务。在本案中,APT向PJI提供了一个DDBO,但从未实施。
法院为何推翻桑迪甘巴延的裁决? 法院推翻了桑迪甘巴延的裁决,因为反贪法庭错误地使用DDBO价格计算PJI的债务,而忽略了贷款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
为什么DDBO价格不是计算债务的适当依据? DDBO价格仅适用于DDBO结算。由于PJI和APT之间没有达成DDBO结算,因此使用DDBO价格计算PJI的实际债务是不恰当的。
合同中规定的利息是多少? 根据贷款合同,利率是菲律宾发展银行(DBP)借款利率之上3%。
桑迪甘巴延为什么免除了罚款和额外利息? 桑迪甘巴延免除了罚款和额外利息,因为它认为菲律宾总统良好施政委员会(PCGG)的接管是一个无法预见的事件,导致无法正常履行PJI的义务。
法庭为何不同意免除罚款和额外利息? 法庭认为,即使PCGG接管了PJI,公司仍然有义务履行其合同义务,支付罚款和额外利息。PCGG接管债务,是PJI这家公司的债务,公司而不是私人股东仍然是债务人。
本案对合同法有何重要意义? 本案确立了坚持合同条款的重要性,并强调法院必须遵守合同的明确条款,除非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才能变更。本案确保商业交易的可预测性和稳定性。

本案的判决确认了合同神圣性原则,强调法院不得任意干预合同的条款和条件。这确保了合同的各方必须遵守合同,促进了商业交易的可预测性和确定性。这意味着贷款人和借款人都可以放心,贷款协议的条款将会得到遵守,为菲律宾的金融市场的稳定做出了贡献。通过坚持这些原则,法律体系确保合同自由,这对商业和社会功能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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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如需针对您的情况量身定制的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资料来源:资产私有化信托局诉桑迪甘巴延,G.R. No. 138598,200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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