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解雇后职位撤销:厘定雇主违反程序正当性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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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确立了,即使雇主有正当理由(例如职位撤销)解雇员工,若未遵循《菲律宾劳动法》规定的适当通知程序,仍需赔偿员工。本案重新审视了雇主在职位撤销后未能履行通知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雇员们因参加反对不当行为的集会被解雇,最初被判为非法解雇,尽管职位被撤销,但法院仍判决雇主因未能遵守解雇程序而需支付赔偿金,从而突显了即使存在有效解雇理由,程序正当性的重要性。

程序性缺失的代价:非法解雇案中的经济责任

本案源于 Batangas II 电力合作公司(BATELEC II)与 Jose Del Pilar 等九名员工之间的劳资纠纷。这些员工因参加抗议某些 BATELEC II 官员的腐败和不正当行为的集会被解雇。最初,劳工仲裁员裁定他们的解雇为非法,并下令恢复工作和支付工资。但是,BATELEC II 声称由于重组而无法恢复员工的职位,并提出支付遣散费,导致了旷日持久的法律斗争,涉及仲裁委员会、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

该案的核心是 BATELEC II 是否正确遵守了《劳动法》第 283 条规定的关于职位撤销(一种授权解雇)的程序要求。该条款要求雇主在预定的裁员日期前至少一个月向工人提供书面通知,并向劳工和就业部 (DOLE) 提供书面通知。虽然法院承认职位撤销是真实的,但 BATELEC II 未能向员工发出必要的书面通知,法院认为这是一个重大的程序性缺陷。这种情况与涉及因正当理由但未按程序正当程序被解雇的员工的既定法律形成了鲜明对比,例如因雇员的不当行为或违反公司政策而被解雇。

此案最初依赖于先前 Serrano 诉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案的裁决,裁定因未按程序终止雇用合同而应支付工资和遣散费。然而,最高法院随后在 Agabon 诉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案和 Jaka 食品加工公司诉 Pacot 案中改变了立场。这些后续案件确立了,即使因正当或授权理由进行了解雇,但没有遵守法定的程序正当程序,法院只会责令支付名义损害赔偿金,从而减轻了雇主的处罚。本案中,法院追溯性地适用 Jaka 案原则,并指令 BATELEC II 向每位申诉人支付 50,000 比索的赔偿金。

这一裁决阐明了雇主不仅要拥有授权解雇员工的正当理由,而且必须一丝不苟地遵守《劳动法》规定的程序要求,否则将面临经济处罚。这种方法认识到程序正当性的重要性,并在保护员工的权利与承认管理自主权之间取得了平衡。此外,法院认为没有理由应该根据《劳动法》第 279 条中不公正解雇员工的全额补发工资的相同待遇给予因授权原因被解雇的雇员。

至于程序问题,法院申明,只有在涉及货币裁决时才需要在 NLRC 上诉,并注意到申诉人已经获得充分赔偿。最后,最高法院重申即使涉及执行阶段的事项,如果涉及到对执行金钱裁决的计算,NLRC 仍然拥有管辖权。本案凸显了劳工案件在漫长的法庭道路中的复杂性,包括重组和追溯适用新判例等考虑因素。

常见问题解答

本案中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尽管根据劳工法被发现职位被合法撤销,雇主在解雇过程中未能遵守通知程序的情况下,是否有义务向被解雇的员工支付赔偿。
什么是职位撤销,它如何影响该案? 职位撤销是指通过重组合法地结束工作,由于商业环境、改进的技术或节约运营成本等原因,已不需要该工作。在这种情况下,BATELEC II 声称职位被撤销是它不再能重新聘用申诉人的原因。
《菲律宾劳动法》第 283 条规定雇主有哪些要求? 《菲律宾劳动法》第 283 条要求雇主在预定的裁员日期前至少一个月向被解雇的工人提供书面通知,并向劳工和就业部 (DOLE) 提供书面通知。此通知是强制性的,旨在让员工为失业做好准备,并让 DOLE 核实终止合同的原因。
Serrano 案与 Agabon 案和 Jaka 案有何关系? 最初,法院依赖 Serrano 案裁定未按程序终止雇用合同必须支付工资。但是,Agabon 案和 Jaka 案修改了这一点,确立了在未按程序进行正当程序的情况下,正当或授权理由解雇只支付名义损害赔偿金的原则。
本案的赔偿金如何确定? 考虑到申诉人的解雇虽然真实有效,但程序不当,法院下令 BATELEC II 向每位申诉人支付 50,000 比索的名义损害赔偿金。
NLRC 在本案中的角色是什么? NLRC(全国劳资关系委员会)在本案中发挥了上诉法院的作用,审查劳工仲裁员的裁决。它的决定之后向上诉法院提出了质疑,从而进一步强调了在确定工人的权利和雇主的义务时遵守适当程序的必要性。
BATELEC II 是否履行了程序正当性要求? 法院认为 BATELEC II 没有履行程序正当性要求,因为它没有通过提供书面通知及时通知有关重组的申诉人。法院拒绝接受公司在劳工仲裁员面前与员工争辩的努力与以书面形式提供法律要求的适当通知相同。
本案中“名义损害赔偿金”一词是什么意思? 名义损害赔偿金是在解雇真实有效且存在授权理由,但雇主没有正确遵守规定程序的情况下,法院为表示侵犯工人权利而判决的象征性裁决,如书面解雇通知等。名义损害赔偿金旨在对公司违规行为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同时尊重公司拥有一个合理的经营状况也是真实的。

总而言之,Batangas II 电力合作公司诉 Jose Del Pilar 案明确了雇主在劳资关系中进行裁员或削减职位的情况。即使职位撤销有正当理由,雇主也必须遵守程序正当性规定,尤其是向员工提供通知,才能避免承担财务责任。如果不遵守规定,可能会导致雇主不得不支付名义损害赔偿金。

如果对本裁决在具体情况中的适用性有任何疑问,请通过联系方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与 ASG 律师事务所联系。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有关针对您具体情况量身定制的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来源:Jose Del Pilar et al. 诉 Batangas II Electric Cooperative, Inc., G.R. No. 160090 & 160121,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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