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明确了在海员死亡赔偿中,自杀行为如何影响雇主责任。最高法院推翻了上诉法院的判决,认为当有充分证据表明海员的死亡是自杀时,雇主不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如果雇主能够提供实质证据证明海员是故意结束自己生命,那么家属将无法获得死亡赔偿金。该判决强调了举证责任在于雇主,但也认可了医疗报告和调查报告等间接证据的效力,为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海员之死:意外事故还是蓄意自杀?
本案涉及海员Ryan Pableo De Chavez在远洋油轮“Haruna Express”上离奇死亡的事件。Ryan在受雇期间被发现在其舱房浴室自缢身亡。他的遗孀Shirley G. De Chavez向海运公司TSM SHIPPING (PHILS.), INC.和MST MARINE SERVICES PHILS., INC.提出死亡赔偿请求。 然而,海运公司主张Ryan是自杀身亡,根据菲律宾海外就业管理署-标准雇佣合同(POEA-SEC)规定,自杀不属于赔偿范围。案件的核心问题是,海运公司是否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Ryan的死亡是自杀,从而免除其赔偿责任。
最初,劳工仲裁员(LA)和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NLRC)都支持海运公司的观点,认为有证据表明Ryan是自杀。但上诉法院推翻了这一判决,认为海运公司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最高法院在此案中审查了上诉法院的判决,以确定NLRC是否存在严重的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最高法院认为,作为死亡赔偿金的索赔人,死者家属有责任提供实质证据证明海员的死亡与工作相关,且发生在雇佣合同期内。然而,如果雇主能证明海员的死亡是由其故意行为造成,则可免除赔偿责任。因此,举证责任转移到雇主身上,需要雇主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
本案的关键证据包括由韩国蔚山城市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以及国际检验测试公司(INTECO)的调查报告。 死亡医学证明显示,Ryan的直接死因是“故意自残,绞刑、缢颈和窒息”。而INTECO的报告则指出,Ryan的死因是“因手腕被剪刀割伤导致失血过多”,最终结论为“自杀”。 上诉法院认为这两个文件相互矛盾,因此对证据的可信度提出了质疑。但是,最高法院驳斥了上诉法院的观点,认为这些文件,足以构成实质性证据,证明Ryan死于自杀。尽管没有蔚山海事警察出具的正式尸检报告,但INTECO报告中提到警方参与了调查,并允许船只在调查结束后离开,这进一步支持了自杀的说法。
最高法院强调,劳工案件中适用的证据标准是“实质性证据”,这意味着如果现有证据足以支持某一结论,即使该证据不如其他证据那样确凿,也应予以采纳。 本案中,LA和NLRC都基于上述医学证明和调查报告认定Ryan是自杀。最高法院认为上诉法院无权替代LA和NLRC的判断,因为后者在处理劳工关系案件方面具有专业知识和管辖权。 根据POEA-SEC第20(D)条规定:
“对于因海员的故意或犯罪行为或故意违反其职责而导致的任何伤害、丧失能力、残疾或死亡,不应支付任何赔偿和福利,但雇主可以证明该伤害、丧失能力、残疾或死亡直接归因于海员。”
由于海运公司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Ryan的死亡是自杀造成的,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此案突出了在处理海员死亡赔偿案件时,雇主提供充分证据的重要性。这些证据可能包括医疗报告、调查报告、证人证词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海员死亡原因的文件。最高法院在判决中还强调,劳工仲裁机构不受普通法院证据规则的约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采纳证据。 通过综合考虑现有证据,并遵循实质性证据原则,仲裁机构可以更准确地判断海员死亡的原因,从而作出公正的裁决。
本案确立了在海员死亡赔偿案件中,雇主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海员是自杀身亡,才能免除赔偿责任。该判决重申了实质性证据原则在劳工案件中的适用,并强调仲裁机构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采纳证据,以实现公正裁决。
常见问题解答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 关键问题在于,海运公司是否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海员Ryan的死亡是自杀,从而免除其赔偿责任。案件涉及到对POEA-SEC第20条的解释和适用,以及对“实质性证据”标准的认定。 |
最高法院的判决是什么? | 最高法院推翻了上诉法院的判决,认为海运公司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Ryan的死亡是自杀。因此,海运公司不承担死亡赔偿责任,此前劳工仲裁员和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的判决得到恢复和确认。 |
本案中最重要的证据是什么? | 本案中最重要的证据是由韩国蔚山城市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证明直接死因为“故意自残”,以及国际检验测试公司的调查报告,结论为“自杀”。最高法院认为,这两份文件构成了实质性证据,证明Ryan的死亡是自杀造成的。 |
POEA-SEC对自杀身亡的海员有何规定? | POEA-SEC第20(D)条规定,对于因海员的故意行为(包括自杀)导致的死亡,雇主不应支付任何赔偿和福利。但雇主必须能够证明该死亡直接归因于海员的故意行为。 |
雇主在类似案件中应如何举证? | 雇主需要提供实质性证据证明海员的死亡是自杀。这些证据可能包括医疗报告、调查报告、证人证词、遗书或其他能够证明海员死亡原因的文件。 |
“实质性证据”在劳工案件中意味着什么? | 在劳工案件中,“实质性证据”是指具有一定相关性,能够说服理性的人相信某一事实存在的证据。它不需要像刑事案件中的“排除合理怀疑”那样严格,但也不能仅凭猜测或臆断。 |
上诉法院为何被最高法院推翻? | 上诉法院认为医学证明和调查报告存在矛盾,且对调查报告的来源和可信度提出了质疑。最高法院认为上诉法院的质疑缺乏依据,并强调上诉法院无权替代劳工仲裁机构的专业判断。 |
本案对未来的海员赔偿案件有何影响? | 本案明确了在处理海员死亡赔偿案件时,雇主提供自杀证据的有效性。它强调了在类似案件中应充分评估证据,并遵循实质性证据原则。 |
总的来说,本案对于海员死亡赔偿案件中的自杀认定问题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它不仅明确了雇主的举证责任,也强调了证据评估的重要性。在未来的类似案件中,各方都需要仔细权衡证据,以确保做出公正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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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laimer: This analysis is provided for informational purposes only and does not constitute legal advice. For specific legal guidance tailored to your situation, please consult with a qualified attorney.
Source: TSM SHIPPING (PHILS.), INC. VS. SHIRLEY G. DE CHAVEZ, G.R. No. 198225, September 2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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