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最高法院维持了对 Jorie Wahiman y Rayos 犯有过失杀人罪的判决,涉及 Jose Buensuceso 的死亡。此案涉及被告的审讯外供述的可采纳性以及对因收入损失造成的损害赔偿金的适当评估。最高法院确认,即使在没有客观文件证明的情况下,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允许证人证词证明收入损失,尤其是在配偶提供的证词未经质疑且足以合理评估损害赔偿金的情况下。此裁决强调了提供法律援助的重要性,审讯外供述中的自愿性,以及法院在确定刑事案件中的损害赔偿金时对证据的仔细审查。这一裁决对确定因刑事行为造成的损失具有重要意义,并加强了证词在证明经济损失中的作用。
金钱背后:被告审讯外供述与民事责任
此案始于 Jorie Wahiman y Rayos 被控谋杀 Jose Buensuceso,后者是 Stanfilco-Dole 在马来巴来市的经理。关键证据是被告在初步调查期间所做的审讯外供述,承认杀害了受害者。被告后来撤回了这一供述,声称在发生谋杀案时他正在参加生日聚会。地区审判法院 (RTC) 裁定被告犯有谋杀罪,并判处其终身监禁,并责令其向受害者家属支付损害赔偿金,包括因收入损失造成的 59,280,000.00 比索。
在上诉中,被告辩称,在提取他所谓的审讯外供述时,律师 Michael Florentino Dumlao 不在场,而且检察官的证人 David Azucena 实际上没有看到他枪杀受害者。上诉法院驳回了被告的主张,并认为 Dumlao 律师的证词表明,他为被告提供了帮助并解释了他的认罪后果,这意味着此认罪是自愿的。此外,上诉法院认为,弹道学检验证实,杀害 Buensuceso 的弹头是从先前从被告处没收的枪支中射出的。因此,上诉法院维持了地区法院的判决。
菲律宾最高法院全面审查了此案,并在地区法院和上诉法院的基础上,裁定对被告犯有谋杀罪的定罪已通过无可辩驳的证据得到证实。法院强调了该承认是自愿做出的,并且提供了只有罪犯才会知道的详细信息。然而,该定罪并非仅基于被告的审讯外供述。检察机关还提交了证人 Azucena 的证词,Azucena 声称在听到枪声后,他看到被告乘坐一辆黑色摩托车逃离犯罪现场,手里拿着一把枪。此外,弹道报告证实了在犯罪现场发现的弹头是从被告没收的枪支中射出的。
此外,最高法院澄清说,根据菲律宾《禁止处以死刑法案》,被告没有资格获得假释。此外,最高法院讨论了确定损失赔偿金的金额,并具体审查了对收入损失的赔偿。总的来说,一般规则是必须有文件证明才能支持对收入损失的赔偿。然而,有例外情况。例如,即使没有文件证据,如果死者是个体经营者,收入低于现行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工资,并且可以司法得知在死者所在行业没有文件证据可用,或者死者受雇为每日工资工人,收入低于现行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工资,也可以支付收入损失赔偿金。
法院通过例外方式授予收入损失损害赔偿金的情况:(1) 死者是个体经营者,收入低于现行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工资,并且可以司法得知在死者所在行业没有文件证据可用;或者 (2) 死者受雇为每日工资工人,收入低于现行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工资。
该案不属于任何例外情况,但法院决定支付收入损失赔偿金,因为死者是 Stanfilco-Dole 在马来巴来市的经理,月薪为 95,000.00 比索,并且在被告枪杀他时已年满 54 岁。被告没有反对或质疑该证词,从而令人满意地确定了裁决的事实基础。在调整收入损失金额时,法院遵循既定公式 [2/3 x 80 – 年龄] x [年总收入 – 相当于年总收入 50% 的必要支出]。因此,收入损失赔偿金降至 9,878,100.00 比索。
此外,法院裁定,由于缺乏证明,必须取消 25,000.00 比索的实际损害赔偿金;并支付 25,000.00 比索的缓和性损害赔偿金。75,000.00 比索的民事赔偿金和 75,000.00 比索的精神损害赔偿金符合现行判例,以及判给受害者继承人 30,000.00 比索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法院命令所有损害赔偿金自本裁决最终生效之日起至全部支付完毕之日止,按每年 6% 的利率计算利息。此案证明了在没有相关财务文件证明的情况下,证明个人因过失或犯罪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能力。
常见问题解答
此案中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 关键问题在于,证明死者所获损失的推定收入损失时,审讯外承认的可采纳性和所获损害赔偿金适当计算是否适当。 |
什么是“审讯外承认”? | 审讯外承认是指被告在法庭外向执法人员承认犯下该罪行。 |
法院为什么维持地区法院的定罪? | 法院维持了地区法院的定罪,理由是有其他证据支持,例如犯罪现场目击证人提交的被告认罪书和弹道证据。 |
收入损失的赔偿一般是怎么裁定的? | 通常,必须提供文件证明以支持收入损失的赔偿,但如果死者是低薪个体经营者或工薪族,则存在例外情况。 |
法院如何更改原先赔偿金额? | 最高法院因文件缺乏有效证明而减少了判决结果中收入的损失,将结果进行了重新计算,将一些损害从可直接测量结果转化为更为一般的形式,并对利率支付规定了清晰的规则。 |
为什么要根据计算损失的收入而定收入的比例? | 该计算器基于家庭成员根据法律应该可以预期的家庭支持的补偿金损失。 |
该判决会对其他案件产生影响? | 它确定了一个先例,即配偶一方的收入证词,如果没有在法庭中受到挑战,可能会用作损失收入的基础。 |
法院在此案中的最终结论是什么? | 法院确认了在没有足够理由的情况下所维持的终身判决,并且在适当证明的情况下,损害是可以适当提供的,并确认有罪的赔偿原则仍然坚决确立。 |
总之,菲律宾最高法院的判决维持了 Jorie Wahiman y Rayos 的谋杀罪定罪,并且说明了确定过失行为案件中损失赔偿金的标准,并阐明了证据评估原则。此外,其再次确立了证词,尤其是在没有相关财务文件的情况下,证明个人因过失或犯罪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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