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卫反击的界限:过度反击与故意杀人罪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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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明确了自卫反击的界限,即使最初存在不法侵害,一旦侵害停止,反击行为超出必要限度,将不再属于自卫,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最高法院在本案中对被告人马塞洛·贝茨的行为进行了重新评估,认为其在受害者倒地后继续攻击的行为已超出正当防卫的范围,因此将其定罪由谋杀罪改为故意杀人罪。本判决强调了自卫必须在不法侵害持续时进行,并且反击的手段必须与所受到的威胁相适应。这意味着,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有权自卫,但必须遵守法律的界限,避免过度使用武力。

自卫变报复:卡利托之死引发的法律争议

本案源于一场发生在奥莫克市的暴力事件,马塞洛·贝茨被指控谋杀了何塞·博霍尔斯特。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马塞洛·贝茨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根据被告人的说法,他是在亲眼目睹博霍尔斯特枪击了自己的兄弟卡利托后才采取行动的。然而,关键问题在于,在博霍尔斯特倒地失去反抗能力之后,马塞洛·贝茨是否仍然有权继续攻击他?

菲律宾刑法典第11条规定了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1)存在受害者的不法侵害;(2)采取的防御手段具有合理的必要性;(3)防卫者方面缺乏充分的挑衅。如果被告人承认杀害了受害者但声称是出于自卫,那么他有责任通过清晰且令人信服的证据来证明其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因此,举证责任转移到被告人身上,他必须依靠自身证据的力度,而不是依赖控方证据的薄弱。

法院在审查证据后认定,马塞洛·贝茨未能充分证明其行为构成正当防卫。他承认,最初只是砍了何塞·博霍尔斯特的脖子一刀,导致后者倒地。然后,他去查看自己兄弟卡利托的情况,发现他已经死亡,随后又返回到何塞身边并再次砍击他。此时,何塞已经倒在地上,几乎无法动弹。在这种情况下,何塞几乎不可能进行任何有效的防御,更不用说对马塞洛·贝茨构成威胁。

尽管如此,马塞洛·贝茨仍然多次砍击何塞。即使假设何塞最初是不法侵害的发起者,马塞洛·贝茨也没有理由进一步伤害他,因为当时何塞已经无助地躺在地上。此时,何塞的不法侵害已经停止。因此,当不法侵害停止时,防卫者不再有权杀死或伤害施害者,否则就构成了报复而非自卫。最高法院认为,由于何塞的不法侵害已经停止,马塞洛·贝茨反复砍击他的行为排除了完全或不完全的自卫的可能性。

关于控方证人的可信度,最高法院通常会尊重初审法院的评估,因为初审法院有独特的机会观察证人在作证时的举止和行为。除非有充分的理由推翻初审法院的评估和结论,否则复审法院通常会受到前者调查结果的约束,特别是在没有重要的事实和情况被忽视或无视的情况下。在本案中,初审法院认为控方证人的证词比辩方证人的证词更可信。

尽管如此,最高法院对初审法院认定被告人行为构成蓄意杀人的观点表示不同意。蓄意杀人需要满足两个条件:(1)采取的执行手段使受害者没有机会进行防卫或报复;(2)故意或有意识地采取这种执行手段。这些情况必须以无可辩驳的事实为基础,并且必须像犯罪本身一样被证明无疑。控方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马塞洛·贝茨采取了任何蓄意手段来确保他能够攻击何塞,而不会因何塞可能采取的任何防御措施而面临风险。因此,最高法院将对马塞洛·贝茨的定罪由谋杀罪改为刑法第249条规定的故意杀人罪。

最终,马塞洛·贝茨被判处六(6)年零一(1)天的监禁,缓刑至十二(12)年零一(1)天的监禁;并被责令向何塞·博霍尔斯特的继承人支付50,000.00菲律宾比索作为后者的死亡民事赔偿金,50,000.00菲律宾比索作为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25,000.00菲律宾比索作为温和损害赔偿金。

FAQs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被告人马塞洛·贝茨在攻击受害者何塞·博霍尔斯特时,其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以及是否应被认定犯有谋杀罪而非故意杀人罪。法院需要确定被告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以及是否存在构成蓄意杀人的加重情节。
什么是菲律宾刑法典中的正当防卫? 根据菲律宾刑法典第11条,正当防卫是指在面对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身或他人的权利而采取的必要反击行为。要构成正当防卫,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不法侵害的存在、防御手段的合理必要性以及防卫者方面缺乏充分的挑衅。
蓄意杀人(Treachery)在法律上是如何定义的? 蓄意杀人是指犯罪人在实施侵害人身罪行时,采用某种手段、方法或形式,以直接和特别地确保犯罪的实施,而使自己不会因受害方可能进行的防御而面临风险。简而言之,这意味着犯罪人以一种使受害者无法防卫的方式进行攻击。
在本案中,法院为什么没有认定蓄意杀人? 法院认为,控方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被告人采取了任何蓄意手段来确保他能够攻击受害者,而不会因受害者可能采取的任何防御措施而面临风险。没有证据表明被告人故意躲藏在香蕉种植园中,等待机会攻击受害者。
本案中,被告人提出的减轻处罚情节是什么? 被告人提出了自首的减轻处罚情节。辩方成功地证明了被告人向 Barangay 队长主动投案自首。
为什么本案被告人的定罪从谋杀罪改为故意杀人罪? 法院认为,控方未能证明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蓄意杀人,而被告人在受害者倒地失去反抗能力后继续攻击的行为超出了正当防卫的范围,因此将其定罪由谋杀罪改为故意杀人罪。
本案判决对菲律宾的刑法有什么影响? 本案进一步明确了正当防卫的界限,强调了自卫必须在不法侵害持续时进行,并且反击的手段必须与所受到的威胁相适应。它提醒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有权自卫,但必须遵守法律的界限,避免过度使用武力,否则可能构成犯罪。
本案中,受害者家属获得了哪些赔偿? 法院判决被告人向受害者家属支付50,000.00菲律宾比索作为民事赔偿金,50,000.00菲律宾比索作为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25,000.00菲律宾比索作为温和损害赔偿金,用于弥补他们因受害者死亡而遭受的损失和痛苦。

本案的判决再次强调了在面对犯罪侵害时,明确自身行为的法律界限至关重要。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但任何超出必要限度的行为都可能构成犯罪。因此,理解和遵守法律的规定,是避免自身陷入法律风险的关键。

如需咨询本判决在特定情况下的适用问题,请通过联系我们或发送电子邮件至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联系ASG律师事务所。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如需针对您的情况量身定制的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来源:人民诉马塞洛·贝茨,G.R No. 139907, 200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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