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自卫抗辩:不法侵害是关键要素 – 卡贝尔 высшем 法院案例分析

, ,

在菲律宾的自卫抗辩中,不法侵害是不可或缺的要素

[ G.R. No. 129252, 2000年11月28日 ] 人民诉卡贝尔案

在菲律宾的法律体系中,自卫抗辩是一项重要的权利,允许个人在面临非法攻击时保护自己。然而,行使这项权利并非没有限制。《人民诉卡贝尔》案清楚地阐明了自卫抗辩的界限,并强调了“不法侵害”作为其首要且不可或缺的要素。本案不仅对法律专业人士具有指导意义,也为普通民众理解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合法自卫提供了重要启示。

1994年11月20日,在塔克洛班市,弗朗西斯科·卡贝尔(Francisco Caber Sr.)被指控谋杀了特奥多尔福·拉米雷斯(Teodolfo Ramirez)。案件的核心问题是卡贝尔的行为是否构成合法的自卫,以及在缺乏不法侵害的情况下,自卫抗辩是否能够成立。最高法院在本案中深入剖析了自卫抗辩的构成要件,并最终判定卡贝尔的行为并非自卫,而是犯下了杀人罪。

自卫抗辩的法律背景

菲律宾修订刑法典第11条第1款规定,当个人为了抵抗不法侵害,合理地使用必要手段以阻止或抵抗当前的非法侵犯时,可以免除刑事责任。自卫抗辩成立需要满足三个必要条件:

  1. 不法侵害 (Unlawful Aggression): 这是最根本的要素。必须存在对自身生命、肢体完整性或权利的实际威胁。不法侵害必须是真实的、迫在眉睫的,而非臆想或推测的。
  2. 合理必要性 (Reasonable Necessity): 自卫行为所使用的手段必须与抵抗不法侵害的程度相称。这意味着自卫者不能过度反击,而应采取在当时情况下合理必要的措施。
  3. 无充分挑衅 (Lack of Sufficient Provocation): 实施自卫行为的人本身不能是引发不法侵害的挑衅者。如果自卫者主动挑衅,导致对方攻击,则自卫抗辩可能不被认可。

最高法院在过往的判例中,如《人民诉马格松博尔案》、《人民诉纳兰赞案》等,均强调了不法侵害作为自卫抗辩的基础。《人民诉阿尔孔加案》更进一步指出,即使最初存在不法侵害,一旦侵害行为停止,自卫的权利也随之消失。换言之,当危险解除后,反击行为必须立即停止。

修订刑法典第14条第16款定义了“偷袭” (Treachery),指犯罪人采取直接和特别的方式,在实施人身犯罪时,旨在确保犯罪的执行,而使其自身免受受害者可能做出的防御所带来的风险。偷袭是一种加重情节,可将杀人罪升级为谋杀罪。

卡贝尔案的案情回顾

根据控方提供的证据,1994年11月20日上午7:30左右,朱利安·拉玛(Julian Rama)在其位于塔克洛班市的房屋前院,目睹被告弗朗西斯科·卡贝尔手持刀具追逐特奥多尔福·拉米雷斯。拉玛认识卡贝尔和拉米雷斯,前者是他的社区治安员同事,后者是他的朋友。拉米雷斯向拉玛求助,躲在他身后。拉玛试图阻止卡贝尔,但卡贝尔不顾劝阻,在拉米雷斯躲藏在拉玛身后时,仍旧刺伤了拉米雷斯胸部两次。拉玛呼叫邻居帮忙,但邻居因害怕而逃走。之后,卡贝尔向拉玛投降,拉玛安排另一名治安员将卡贝尔带到警察局。

拉米雷斯被送往塔克洛班市医院,但被宣布到院前死亡。法医报告显示,拉米雷斯死于胸部两处刀伤导致的失血性休克。主治医生拉加多医生作证称,这两处刀伤是由刀具造成的,致命且足以单独致死。

被告卡贝尔承认杀害了拉米雷斯,但声称是出于自卫。他辩称,是拉米雷斯先攻击他,他只是为了保护自己才反击。卡贝尔的妻子阿德琳娜·卡贝尔(Adelina Caber)也出庭作证,证实她曾于1994年11月18日对拉米雷斯提起强奸指控,导致拉米雷斯被捕入狱。卡贝尔声称,在刺伤事件发生前,他并不知道拉米雷斯已被释放。

地区审判法院 (RTC) 认定卡贝尔犯有谋杀罪,判处无期徒刑,并赔偿受害者家属50,000比索。卡贝尔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主要理由是地区审判法院过分依赖证人拉玛的证词,而忽视了他自卫的辩解,且未考虑他自首的 mitigating circumstance (减轻情节)。

最高法院的判决

最高法院驳回了卡贝尔的自卫抗辩,理由是缺乏不法侵害这一关键要素。法院认为,即使如卡贝尔所说,拉米雷斯最初对他进行了攻击,但当卡贝尔追击并刺伤拉米雷斯时,拉米雷斯的非法侵害行为已经停止。法院引用《人民诉阿尔孔加案》的判例,强调一旦受害者逃离,被告的自卫权利即告终止。

“即使最初存在不法侵害,当被攻击者不再面临危险或风险时,也应停止敌对行为。在本案中,证据显示被告追逐并刺伤了拉米雷斯两次,当时拉米雷斯正试图躲藏在拉玛身后。这种情况否定了受害者存在不法侵害。”

此外,法院还指出,卡贝尔未能提供任何证据来佐证其自卫的说法,例如传唤出租车司机或警告他的人作证。这进一步削弱了他的辩词的可信度。

然而,最高法院也认为,检方未能充分证明谋杀罪的加重情节——预谋 (evident premeditation) 和偷袭。关于预谋,法院认为,控方未能证明卡贝尔何时决定犯罪,以及他有充分的时间反思其行为的后果。关于偷袭,法院指出,拉米雷斯在被追逐时试图躲避,表明他意识到危险并试图逃跑,因此不构成偷袭。

“偷袭是指犯罪人在实施人身犯罪时,采用手段、方法或形式,直接且特别地旨在确保犯罪的执行,而使其自身免受受害者可能做出的防御所带来的风险。在本案中,被告追逐拉米雷斯,并在后者试图躲藏在拉玛身后时刺伤他,恰恰表明拉米雷斯知道自己面临的危险,并试图逃脱,尽管未成功。在这种情况下,不能认定为偷袭。”

最高法院还推翻了地区审判法院关于激情或精神错乱 (passion or obfuscation) 的减轻情节的认定。法院认为,卡贝尔的证词表明他并未因激情或精神错乱而失去理智和自控能力。即使他声称是为了替妻子报仇,复仇的动机也不能被视为合法的激情或精神错乱。

但是,最高法院认可了卡贝尔自首的 mitigating circumstance。证据显示,卡贝尔在刺伤拉米雷斯后,主动向社区治安员拉玛投降,并通过拉玛向警方自首。虽然社区治安员并非执法人员,但法院认为拉玛可以被视为卡贝尔自首的中间人,因此应认可自首的减轻情节。

最终,最高法院将卡贝尔的罪名从谋杀罪改为杀人罪 (homicide),并考虑到自首的 mitigating circumstance,判处他六 (6) 年零一 (1) 天有期徒刑,最低刑期为prision mayor,最高刑期为reclusion temporal,至十二 (12) 年零一 (1) 天。此外,法院维持了地区审判法院判决的50,000比索民事赔偿金,并额外判处卡贝尔向拉米雷斯家属支付50,000比索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实践意义

《人民诉卡贝尔》案为菲律宾的自卫抗辩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指导,特别是强调了不法侵害的必要性和时间性。本案的判决对未来的类似案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对于普通民众和企业而言,理解本案的意义至关重要,以便在面临潜在的犯罪行为时,能够合法地保护自身权益。

主要教训:

  • 不法侵害是自卫抗辩的基石: 没有不法侵害,自卫抗辩就无法成立。个人必须面临真实、迫在眉睫的非法攻击,才能行使自卫权。
  • 自卫必须及时且适度: 自卫行为必须在不法侵害正在发生或即将发生时进行。一旦不法侵害停止,自卫的权利也随之消失。自卫手段必须与威胁程度相称,不能过度反击。
  • 自首可以减轻刑罚: 在犯罪后主动向执法部门自首,可以被视为 mitigating circumstance,从而减轻刑罚。

常见问题解答 (FAQ)

1. 什么是“不法侵害”?
不法侵害是指对个人生命、肢体完整性或权利的实际、迫在眉睫的非法威胁。它必须是真实的、迫切的,而非仅仅是臆想或推测。

2. 如果我受到攻击,我可以采取哪些自卫措施?
您可以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来阻止或抵抗不法侵害。使用的自卫手段应与威胁程度相称。过度反击可能导致自卫抗辩不成立。

3. 如果我先受到攻击,但后来追击并伤害了攻击者,这算自卫吗?
这通常不算自卫。根据卡贝尔案,一旦最初的攻击者停止侵害行为并逃离,您的自卫权利也随之终止。追击和进一步攻击可能被视为报复而非自卫。

4. 谋杀罪和杀人罪有什么区别?
谋杀罪是杀人罪的一种加重形式,需要存在法定的加重情节,如偷袭、预谋等。如果不存在加重情节,则构成杀人罪,刑罚相对较轻。

5. 自首在刑事案件中有什么作用?
自首是指犯罪人在未被逮捕前,主动向执法部门承认犯罪行为。自首可以被视为 mitigating circumstance,在量刑时可以减轻刑罚。

6. 如果我误以为自己受到不法侵害而自卫,会怎么样?
这可能涉及“误认自卫” (mistake of facts) 的问题。在某些情况下,如果误认是善意的且基于合理判断,法庭可能会考虑减轻责任,但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7. 社区治安员 (Barangay Tanod) 算是执法人员吗?向他们自首算自首吗?
社区治安员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执法人员,而是执法人员的代理人。根据卡贝尔案,向社区治安员自首,并通过其向警方自首,可以被视为有效的自首行为。

8. 除了民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是什么?
民事赔偿金旨在赔偿受害者家属的经济损失,如丧葬费、收入损失等。精神损害赔偿金旨在补偿受害者家属因受害者死亡而遭受的精神痛苦和情感创伤。

9. 卡贝尔案对菲律宾的自卫抗辩法律有什么影响?
卡贝尔案进一步明确了菲律宾自卫抗辩的法律标准,特别是强调了不法侵害的必要性和时间性,并为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的判例参考。

10. 如果我遇到法律问题,应该怎么办?
如果您遇到法律问题,特别是涉及刑事指控或自卫抗辩等复杂情况,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律师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法律建议,并帮助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果您在菲律宾遇到法律问题,特别是关于自卫抗辩或刑事犯罪相关的问题,欢迎联系ASG Law律师事务所。我们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精通菲律宾法律,致力于为您提供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立即联系我们,获取专业的法律帮助。
电子邮件: nihao@asglawpartners.com | 联系方式



Source: Supreme Court E-Library
This page was dynamically generated
by the E-Library Content Management System (E-LibCMS)

Comments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