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审判法院对诽谤案件拥有专属管辖权
G.R. No. 122068, 1998年7月8日 – 璜尼托·曼扎诺 诉 尊敬的雷登托·瓦雷拉法官及维尔玛·A·博比拉
引言
管辖权是任何法律诉讼的基石。如果法院缺乏管辖权,则其所有行为,包括判决,都将被视为无效。在菲律宾,法律明确划分了不同法院的管辖权,以确保案件在适当级别得到审理。本案突显了确定诽谤罪管辖权的重要性,避免不必要的延误和司法资源的浪费。本案的核心问题是:在诽谤刑事案件中,市政审判法院(MTC)和地区审判法院(RTC)哪个拥有专属的原始管辖权?
法律背景:诽谤罪及法院管辖权
诽谤在菲律宾法律中被定义为通过诽谤性的言语或行为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属于刑事犯罪,根据《修订刑法典》第353条及后续条款的规定进行处罚。《修订刑法典》第360条明确规定,涉及书面诽谤的刑事和民事诉讼应向“受害人在犯罪发生时实际居住地的初审法院”(现为地区审判法院)提起。该条款明确将诽谤案件的管辖权赋予了地区审判法院。
1980年颁布的《第129号总统令》(BP 129)规定了菲律宾法院的组织和管辖权。最初,BP 129赋予地区审判法院对所有刑事案件的管辖权,除非法律另有规定。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为了减轻地区审判法院的案件积压,共和国法令第7691号(RA 7691)于1994年修订了BP 129,扩大了初审法院(包括MTC)的管辖权,使其可以审理处罚不超过六年监禁的刑事案件。RA 7691第32条规定:“除地区审判法院和反贪法庭专属原始管辖权范围内的案件外,大都会审判法院、市审判法院和市巡回审判法院应行使:(2)对所有可处以不超过六年监禁的罪行,具有专属的原始管辖权……”
因此,问题出现了:RA 7691是否通过扩大初审法院的管辖权,从而将诽谤案件的管辖权从地区审判法院转移到了市政审判法院?或者,《修订刑法典》第360条作为一项特别法律,是否仍然优先于RA 7691这项一般法律,继续赋予地区审判法院对诽谤案件的专属管辖权?
案件回顾:曼扎诺诉瓦雷拉法官案
本案源于维尔玛·A·博比拉向邦ued市MTC法官雷登托·瓦雷拉提起的一起诽谤刑事诉讼。被告璜尼托·曼扎诺是一名警官,被指控在警察局的警察日志中恶意记录了针对博比拉的诽谤性陈述。博比拉声称,曼扎诺的记录意在公开嘲笑她,损害她的名誉。
案件最初提交给MTC,但瓦雷拉法官最初认为RTC拥有管辖权,并将记录转交给了省检察官办公室。然而,检察官援引RA 7691,认为MTC应受理此案。MTC接受案件后,曼扎诺提出撤销诉讼的动议,理由是MTC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然而,瓦雷拉法官驳回了撤销动议,并驳回了重审动议。曼扎诺最终向最高法院提起 certiorari 和 prohibition 诉讼,质疑MTC的管辖权。
最高法院在本案中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RA 7691是否修订了《修订刑法典》第360条,从而将诽谤案件的管辖权转移到了初审法院。MTC法官辩称,RA 7691是后颁布的法律,应优先适用,且诽谤罪的刑罚(监禁六个月零一天至四年零两个月)在新扩大的MTC管辖范围内。另一方面,曼扎诺辩称,《修订刑法典》第360条是一项特别法律,明确规定地区审判法院对诽谤案件拥有管辖权,RA 7691作为一项一般法律,并未明确废除或修订第360条。
最高法院的裁决:地区审判法院拥有专属管辖权
最高法院最终支持了曼扎诺的诉讼请求,推翻了MTC法官的裁决。法院认为,地区审判法院对诽谤案件拥有专属的原始管辖权。《修订刑法典》第360条是一项特别法律,明确规定了诽谤案件的管辖权,而RA 7691是一项一般法律,旨在扩大初审法院的管辖范围,但并未明确废除或修订第360条。法院援引了法律解释中的一项既定原则,即“在一般法和特别法发生冲突时,无论颁布日期如何,后者都必须优先适用。”
法院进一步解释说,即使RA 7691是一项后颁布的法律,它也不会自动取代现有的法律,特别是像《修订刑法典》第360条这样的特别法律。法院强调,法律的隐含废除是不被赞成的,只有在新旧法律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时,才能认为后法隐含地废除了前法。在本案中,法院认为RA 7691与《修订刑法典》第360条之间不存在这种不可调和的矛盾。
法院还引用了之前的案例,如人民诉奎松市MTC案和卡罗诉上诉法院案,这些案例都确认了地区审判法院对诽谤案件的专属管辖权。此外,法院还提及了最高法院行政命令第104-96号,该命令明确规定“诽谤案件应由对之拥有管辖权的地区审判法院审理,以排除大都会审判法院、城市市政审判法院、市政审判法院和市政巡回审判法院的管辖权。”
基于以上理由,最高法院裁定MTC法官在审理诽谤案件时超越了管辖权,并下令将案件移交至地区审判法院。
实践意义:诽谤案件的正确法院
曼扎诺诉瓦雷拉法官案明确了菲律宾诽谤刑事案件的管辖权归属,即地区审判法院而非初审法院。这项裁决对于律师、检察官和当事人至关重要,因为它避免了在错误的法院提起诉讼,从而节省了时间和资源。对于普通民众而言,这项裁决确保了涉及名誉的严重指控将在更高级别的法院得到审理,从而可能获得更公正和全面的审判。
对于企业和个人而言,在菲律宾提起或应对诽谤诉讼时,必须首先确定正确的法院。如果案件在初审法院提起,被告可以立即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将案件移交至地区审判法院。未能及时提出管辖权异议可能会导致在错误的法院进行诉讼,最终可能导致判决无效。
关键教训
- 地区审判法院对诽谤刑事案件拥有专属的原始管辖权。即使根据RA 7691,初审法院的管辖范围扩大到包括刑罚不超过六年的罪行,诽谤案件仍然属于地区审判法院的管辖范围,因为《修订刑法典》第360条是一项特别法律,优先于一般法律RA 7691。
- 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在解释法律时,如果一般法和特别法发生冲突,特别法通常优先适用,尤其是在管辖权问题上。
- 管辖权至关重要。在提起任何法律诉讼之前,务必仔细确定正确的法院管辖权。管辖权错误可能会导致诉讼无效,浪费时间和金钱。
常见问题解答
问:什么是诽谤罪,在菲律宾如何处罚?
答:诽谤罪是指通过诽谤性的言语或行为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在菲律宾,诽谤罪属于刑事犯罪,根据《修订刑法典》第353条及后续条款的规定,可处以监禁和罚款等处罚。
问:为什么地区审判法院而不是市政审判法院拥有诽谤案件的管辖权?
答:根据《修订刑法典》第360条的特别规定,地区审判法院对诽谤案件拥有专属管辖权。尽管RA 7691扩大了初审法院的管辖范围,但它并未明确废除或修订第360条,因此地区审判法院的专属管辖权仍然有效。
问:如果诽谤案件错误地在市政审判法院提起,会发生什么?
答:如果诽谤案件错误地在市政审判法院提起,被告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果法院确认市政审判法院没有管辖权,则应驳回案件或将其移交至地区审判法院。
问:RA 7691对法院管辖权的其他方面有哪些影响?
答:RA 7691扩大了初审法院对刑罚不超过六年监禁的刑事案件的管辖权,旨在减轻地区审判法院的案件积压。然而,RA 7691明确规定,不包括地区审判法院和反贪法庭专属原始管辖权范围内的案件,诽谤案件即属于此类排除范围。
问:在菲律宾提起诽谤诉讼时,我应该注意什么?
答:在菲律宾提起诽谤诉讼时,您应该注意以下几点:确保您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诽谤性陈述,确定正确的被告,并在正确的法院(地区审判法院)提起诉讼。建议寻求律师的法律咨询以确保您的权利得到保护。
问:如何确定诽谤案件的管辖法院?
答:诽谤案件的管辖法院是受害人在诽谤行为发生时实际居住地的地区审判法院。如果受害人居住在马尼拉,则应在马尼拉地区审判法院提起诉讼。
问:本案对未来的诽谤案件有何影响?
答:曼扎诺诉瓦雷拉法官案进一步巩固了地区审判法院对诽谤案件的专属管辖权,为未来的诽谤案件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法院在未来的案件中将继续遵循这一先例。
问:如果我对诽谤案件的管辖权有疑问,应该怎么办?
答:如果您对诽谤案件的管辖权有疑问,最好的做法是咨询法律专家。经验丰富的律师可以帮助您分析案情,确定正确的法院,并确保您的权利得到充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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