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名誉侵权:行为诽谤的法律责任与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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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诽谤:菲律宾法律如何界定和惩罚侮辱性行为

G.R. No. 103174, July 11, 1996

想象一下,在一次公司会议上,一位高管因言语冲突而掌掴了另一位怀孕的高管。这不仅仅是一次失态的行为,在菲律宾法律下,这可能构成严重的行为诽谤,导致刑事指控和监禁。本案深入探讨了菲律宾法律中行为诽谤的定义、构成要件以及如何避免触犯相关法律。

法律背景:菲律宾刑法中的诽谤

诽谤是指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在菲律宾,诽谤可以分为口头诽谤(口头或书面形式)和行为诽谤(通过行为)。行为诽谤是指通过行为、姿势或表达方式进行的诽谤,而这些行为本身具有侮辱性或贬低他人名誉的意图。

菲律宾修订刑法第359条规定了行为诽谤的处罚:“如果行为诽谤具有严重的侮辱性,则处以逮捕市长最高刑期至轻微监禁最低刑期,或处以200.00比索至1,000.00比索的罚款;否则,仅处以轻微逮捕或不超过200.00比索的罚款。”

关键在于确定行为的严重性和侮辱性。法院会考虑受害者的社会地位、行为发生的具体情况以及行为对受害者造成的实际影响。例如,在公共场合掌掴一个人,尤其是当受害者是女性或处于弱势地位时(如怀孕),很可能被视为严重的行为诽谤。

例如,如果一个人公开向另一个人吐口水,或者故意破坏另一个人拥有的物品,这些行为都可能构成行为诽谤。重要的是,行为必须具有侮辱性和贬低他人名誉的意图。

案件回顾:特奥多罗诉上诉法院和菲律宾

在本案中,申诉人阿马多·B·特奥多罗是DBT-Marbay Construction, Inc.的副总裁兼公司秘书,而申诉人卡罗莱纳·坦科-杨是该公司的财务主管。特奥多罗是公司总裁的兄弟,而坦科-杨是公司董事长的女儿。

1984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期间,特奥多罗坚持要求董事长签署一份有争议的文件。坦科-杨质疑签署该文件的适当性,因为她认为没有召开过相关会议以审议所谓的决议。两人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最终特奥多罗掌掴了坦科-杨。

最初,曼达卢永大都会审判法院(MeTC)裁定特奥多罗犯有轻微行为诽谤罪,并判处罚款110.00比索。特奥多罗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然而,在上诉期间,特奥多罗试图撤回上诉并缴纳了罚款。地区审判法院(RTC)拒绝了他的撤回上诉的动议,并最终裁定他犯有严重行为诽谤罪,判处三个月逮捕市长的监禁。

上诉法院维持了地区审判法院的判决。特奥多罗随后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但上诉法院也驳回了他的上诉。因此,他向最高法院提出了本请愿书。

以下是本案的关键时间线:

  • 1984年8月17日:发生掌掴事件。
  • MeTC:最初判处轻微诽谤罪,罚款110比索。
  • RTC:改判严重诽谤罪,判处三个月监禁。
  • 上诉法院:维持RTC的判决。
  • 最高法院:审查此案。

最高法院在判决中引用了地区审判法院的判决:“记录显示,投诉事件发生在1984年8月17日下午的DBT Mar Bay Construction Incorporated的房间里。出席会议的有董事会主席Agustin Tanco;总裁Donato Teodoro;被告Amado Teodoro,担任公司秘书;投诉人Carolina Tanco-Young,担任财务主管;以及Oscar Benares。”

最高法院还强调,上诉法院同意地区审判法院的观点,即允许撤回上诉将使MeTC的错误无法纠正,因为所犯罪行不是轻微的行为诽谤,而是严重的行为诽谤。“在本案中,被诽谤的人是一位怀孕七个月的妇女,她的情绪压力可能导致流产。”

案件的实际意义

本案强调了行为诽谤的严重性以及法院在评估行为的性质时所考虑的因素。对于企业高管和个人而言,重要的是要意识到他们的行为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尤其是在涉及公开场合的侮辱性行为时。

以下是本案的一些关键教训:

  • 行为诽谤不仅仅是言语上的诽谤,还包括通过行为进行的诽谤。
  • 行为的严重性和侮辱性将根据受害者的社会地位和行为发生的具体情况来评估。
  • 在公共场合的侮辱性行为,尤其是针对弱势群体(如孕妇)的行为,可能会导致更严厉的处罚。
  • 撤回上诉不是一项绝对权利,法院有权拒绝撤回上诉,尤其是在可能存在错误或不公正的情况下。

常见问题解答

1. 什么是行为诽谤?

行为诽谤是指通过行为、姿势或表达方式进行的诽谤,而这些行为本身具有侮辱性或贬低他人名誉的意图。

2. 行为诽谤与口头诽谤有什么区别?

口头诽谤是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的诽谤,而行为诽谤是通过行为进行的诽谤。

3. 行为诽谤的处罚是什么?

根据菲律宾修订刑法第359条,如果行为诽谤具有严重的侮辱性,则处以逮捕市长最高刑期至轻微监禁最低刑期,或处以200.00比索至1,000.00比索的罚款;否则,仅处以轻微逮捕或不超过200.00比索的罚款。

4. 法院在评估行为诽谤的严重性时会考虑哪些因素?

法院会考虑受害者的社会地位、行为发生的具体情况以及行为对受害者造成的实际影响。

5. 如何避免触犯行为诽谤罪?

避免在公共场合进行侮辱性或贬低他人名誉的行为。在情绪激动时,要控制自己的行为,避免做出可能构成行为诽谤的行为。

6. 撤回上诉是一项绝对权利吗?

不是。撤回上诉不是一项绝对权利,法院有权拒绝撤回上诉,尤其是在可能存在错误或不公正的情况下。

7. 如果我被指控犯有行为诽谤罪,我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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