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裁定,尽管辩方声称犯案时未成年,且量刑不当,但先前的判决(针对一起骇人的强奸和谋杀未遂案件)具有不可变更性。法院强调,由于未能在上诉时效内提交辩护摘要,辩方的上诉被正确地视为放弃。这一判决强化了司法程序中的最终性原则,一旦判决最终确定,即使要纠正据称的事实或法律上的错误,也不得更改、修订或修改。它进一步强调了遵守程序规则以维护法律秩序和迅速判决的重要性。
法律终局性的限制:在延迟的上诉中争取少年地位的斗争
1997年10月7日,在博霍尔,AAA和BBB遭受了一场可怕的袭击,指控约翰·保罗·S·阿图普(下称“请愿人”)和同案被告犯下了强奸、谋杀未遂和抢劫杀人罪。请愿人和他的同伙面临刑事案件,包括两项强奸罪(案件编号0101和0101-A),一项谋杀未遂罪(案件编号0102)和一项抢劫杀人罪(案件编号0103)。在随后的法庭诉讼中,初审法院判决请愿人犯有包括强奸罪和谋杀未遂罪在内的多项罪行。在关键证词中,受害者AAA详细叙述了恐怖的事件,指控请愿人和其他人轮奸并残忍地刺伤她。在对判决提出上诉后,上诉被驳回,因为未及时提交上诉状,因此驳回的判决于2015年7月2日生效,阿图普的法律情况变得复杂。最终,他试图通过人身保护令声称他在犯罪时还是未成年人,因此本应在少年司法系统中受到优待。本案的核心问题是:在一个已最终判决的案件中,声称的少年身份是否足以推翻判决。
地方法院发现请愿人和同案被告犯有两项强奸罪,并判处每项罪名处以终身监禁。此外,他因犯有谋杀未遂罪而被判处十七年四个月零一(17)日至二十(20)年有期徒刑,并命令他赔偿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和精神损失。尽管阿图普试图上诉,但他未能提交上诉状,导致上诉法院驳回了案件,因此最初的判决成为最终的。为了解释判决和理由,最高法院强调了最终判决的不变性的基本原则。法院明确指出,已生效的最终判决不能被更改、修订或修改,即使此类更改旨在纠正事实或法律上的错误。
法院进一步强调,上诉的权利不是天生的,而是法律赋予的,必须按照法律执行。因此,意图行使上诉权的当事人必须遵守有关规章的要求,否则其上诉权丧失。简而言之,严格遵守法院规章对于公正的迅速判决至关重要。请愿人坚持认为,他在犯罪时还是未成年人,然而,法院驳回了他的辩论,理由是他未能提供其出生证明的原件或国家统计局的认证,国家统计局现已是菲律宾统计局(PSA)。这对于根据所谓的未成年人身份减轻判决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提交的文件是一份未经国家统计局认证的复印件,严重削弱了其作为年龄证明的效力。最高法院重申,年龄的最佳证据是经菲律宾统计局正式认证的出生证明的原件。
为了解决法院如何处理儿童冲突者的判决,法院详细说明了适用于此类案件的相关法律条款。《儿童正义和福利法》第51条规定,被判刑的违法儿童在法庭的命令下,可以用在农业营地和其他训练设施服刑来代替在正规刑罚机构的监禁,这些农业营地和其他训练设施可由监狱管理局(BUCOR)建立、维持、监督和控制,并与社会福利和发展部(DSWD)协调。然而,最高法院仍然坚持初审法院最初的判决以及量刑。尽管初审法院对请愿人的量刑存在争议,但最高法院对此事进行了干预,并根据相关法律纠正了初审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处罚,理由是判决超出了法定处罚范围,这违反了法院的管辖权。最初根据《修订后的刑法典》第248条对谋杀罪做出的判决被认为是错误的。经修订后,现在的刑期为最低12年监禁,最高17年4个月,最高刑罚是剥夺时间自由。
法院还驳回了人身保护令的申请。法院裁定,鉴于地方法院签发的承诺令(对两项强奸罪和一项谋杀未遂罪定罪后),在马尼拉南比里比德监狱监禁是按照法律程序、法院命令和初审法院发出的有效定罪判决进行的。人身保护令只能在监禁和拘留是非法或非法的情况下才能获得,这一点需要强调。在这种情况下,最高法院重申,人身保护令不能被批准,因为它既没有违宪,也没有剥夺被告人应有的法律程序,因此,维持原判。
常见问题解答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 案件的关键问题是已经最终确定的定罪判决是否仍然可以修改,以及在犯罪时请愿人的少数人地位是否有资格获得减轻处罚的特权。 |
为什么上诉法院最初驳回了案件? | 上诉法院驳回此案是因为上诉人未能在规定的时效内提交上诉状。未遵守这一要求导致案件被视为放弃。 |
在本案中,定罪不变性是什么意思? | 判决的不变性是指,一旦法院做出最终判决,即使对据称的错误采取了纠正措施,也不得再对其进行修改、修改或更改。 |
未成年人在法院诉讼中起作用吗? | 可以。然而,在本案中,请愿人未能提供能够证实他在犯案时是未成年人的证明文件的最佳证据。这意味着他不能获得特权性缓刑。 |
为什么最高法院在案件中坚持“法定诉讼时效不可逾越的障碍”原则? | 本法院坚持要求遵守法定诉讼时效原则,因为它是司法稳定性的关键。允许逾越法定诉讼时效可能会降低定案的法律约束力,造成潜在的不公平结果,并使案件无法迅速结案。 |
法院关于法定最高刑罚的修正有什么意义? | 法院关于初审法院对谋杀未遂罪名施加刑罚不准确的修正强调,不能超过法律规定对罪行施加的最高刑罚,这种要求。此外,它保证了要符合修正后的判决期限,必须完全遵守《不确定刑罚法》,通过为每个判决创造适合刑罚制度范围的结果来促进更具弹性的量刑方法。 |
为什么针对定罪判决发出的人身保护令被驳回? | 发出人身保护令的请求被驳回是因为请愿人的监禁是根据法院签发的拘票以及定罪裁定书执行的,因此法院确认监禁具有合法的权力。 |
法院对提供最佳证据的重要性如何解释? | 法院通过主张应要求以国家统计局颁发的出生证明的形式呈现与当事人有关的年龄的最佳证据来确保年龄主张的可信度。只有通过此要求,才能在法律事务中对事实主张进行透明和可靠的评估。 |
最高法院维持了上诉法院的裁决,同时强调最终判决中不可更改的原则。但是,出于法律正确的考虑,它仍然调整了谋杀未遂的判决,确保将确定的刑期限制在刑法规定的范围内。案件提醒人们,提交有效且及时的上诉至关重要,遵守既定的法律程序也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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