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最高法院裁决:教育工作者在情绪激动的言辞中不构成儿童虐待
Asela Briñas y Del Fierro v. People of the Philippines, G.R. No. 254005, June 23, 2021
在菲律宾,教育工作者在处理学生行为问题时,常常面临情绪激动的时刻。然而,这些时刻的言辞是否构成儿童虐待,成为了法律和教育界关注的焦点。Asela Briñas的案例揭示了在情绪激动的背景下,如何区分纪律和虐待之间的界限。本案中,Briñas因对学生使用了强烈言辞而被指控儿童虐待,但最终被最高法院无罪释放。这起案件的关键在于是否存在特定的意图来贬低、降级或贬损儿童的内在价值和尊严。
法律背景
菲律宾的《儿童保护法》(R.A. 7610)旨在保护儿童免受各种形式的虐待、忽视、残忍、剥削和歧视。该法律的第10(a)条款规定:“任何人实施任何其他形式的儿童虐待、残忍或剥削,或者对儿童发展有害的其他条件,包括第59条所涵盖的但未被修订后的《刑法典》所涵盖的行为,应当处以最低期限的监狱刑罚。”
根据该法律,第3(b)条款定义了“儿童虐待”,包括通过行为或言辞贬低、降级或贬损儿童作为人类的内在价值和尊严的任何行为。值得注意的是,R.A. 7610与《刑法典》是互斥的,意味着如果行为已经由《刑法典》涵盖,则不适用R.A. 7610的第10(a)条款。
在日常生活中,这意味着教育工作者在试图纠正学生行为时,必须小心谨慎,以确保他们的言辞和行动不会被视为有意贬低儿童的尊严。例如,如果一个老师在学生犯错后出于愤怒而大声呵斥学生,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质疑是否构成儿童虐待,除非能证明老师有意贬低学生的内在价值。
案例分析
Asela Briñas是一所学校的校长,面对学生在课间发送了一条包含她女儿名字的短信,她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对学生进行了严厉的斥责。Briñas被控犯有与R.A. 7610第10(a)条款相关的严重口头诽谤罪。她在法庭上辩称,她的言辞是出于对学生行为的愤怒反应,而不是有意贬低学生的尊严。
案件从地区法院(RTC)开始,RTC认定Briñas有罪,但考虑到她的激情和迷惑减轻情节。Briñas随后向高等法院(CA)上诉,CA维持了RTC的判决,但对刑罚进行了修改。最终,Briñas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要求复审她的定罪。
最高法院在判决中指出:“第10(a)条款明确规定,它惩罚的是未被《刑法典》涵盖的儿童虐待行为。因此,Briñas不能被定罪为与R.A. 7610第10(a)条款相关的严重口头诽谤。”此外,法院强调,根据相关案例法,定罪需要证明有特定的意图贬低、降级或贬损儿童的内在价值和尊严。
法院引用了几个案例,如Bongalon v. People,其中指出:“虽然我们确认RTC和CA的事实发现,即被告人用手击打了Jayson的背部并扇了Jayson的耳光,但我们不同意他们认为这些行为构成了第10(a)条款规定的儿童虐待。”
在Briñas的案例中,法院发现她的行为是在情绪激动的背景下发生的,没有证据表明她有意贬低学生的内在价值。因此,最高法院推翻了下级法院的判决,宣告Briñas无罪。
实际影响
此裁决对教育工作者和学校管理者具有重要的实际影响。它明确了在情绪激动的时刻,教育工作者在使用严厉言辞时,不一定构成儿童虐待,除非有证据表明他们有意贬低儿童的尊严。这为教育工作者在处理学生行为问题时提供了一定的保护和指导。
对于企业和个人,理解R.A. 7610的应用对于确保在与儿童互动的过程中遵守法律至关重要。教育机构应制定明确的政策和程序,以指导员工如何在不构成虐待的情况下进行纪律管理。
关键教训:
- 在处理儿童行为问题时,教育工作者应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的言辞。
- 在菲律宾,R.A. 7610与《刑法典》是互斥的,必须明确区分两者的适用范围。
- 在法律上,证明有意贬低儿童的内在价值是定罪的关键因素。
常见问题
什么是R.A. 7610?
R.A. 7610是菲律宾的《儿童保护法》,旨在保护儿童免受虐待、忽视和剥削。
教育工作者在何种情况下可能被指控儿童虐待?
如果教育工作者的行为或言辞被证明是有意贬低、降级或贬损儿童的内在价值和尊严,则可能被指控儿童虐待。
如何区分纪律和虐待?
纪律通常是指为了教育目的而采取的合理措施,而虐待则涉及有意贬低或伤害儿童的尊严和价值。
如果我是一名教育工作者,如何确保我的行为符合R.A. 7610?
确保你的行为和言辞是合理的,不带有贬低儿童的意图,并遵循学校的纪律政策和程序。
此案例对在菲律宾经营的中国企业有何影响?
中国企业在菲律宾经营时,需确保其员工在与儿童互动时遵守R.A. 7610,避免任何可能被视为虐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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