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初步供述不可采信,目击证人证词仍可定罪
G.R. No. 114812, June 19, 1997
引言
在菲律宾的刑事司法系统中,被告的权利,尤其是在审讯期间获得有效法律顾问的权利,至关重要。然而,即使在这些权利受到质疑的情况下,如果存在其他确凿的证据,正义仍然可以得到伸张。菲律宾最高法院在人民诉萨哈贡案(People v. Sahagun)的判决中,强调了这一原则。该案突显了即使被告的初步供述因程序问题而被排除,但如果目击证人的证词可信且令人信服,仍可维持有罪判决。本案提醒我们,在追求真相和正义的过程中,需要全面评估所有证据。
法律背景
本案的核心问题围绕着《菲律宾宪法》第三条第十二款规定的初步调查期间获得法律顾问的权利。该条款明确规定:“任何人在受到调查以求认罪时,应享有保持沉默和获得自主选择的法律顾问的权利。如果他无法聘请律师,则必须向他提供律师。不得使用酷刑、威胁或强迫,或任何其他损害自由意志的方法获得的证据。违反本条或第十七条的任何供述或证据均不得采纳为不利于他的证据。”
此项权利旨在保护个人在受到执法部门讯问时的宪法权利,防止刑讯逼供和强迫认罪。《菲律宾证据规则》第 20 条进一步阐明了可采纳供述的规则,规定自愿作出的供述,且被告人在知情和明智的情况下放弃其沉默权和获得律师协助的权利,方可采纳为证据。然而,如果初步调查期间的法律顾问被认为无效或不充分,则由此获得的任何供述都可能被法院排除在外,如本案所示。
案件详情
本案涉及罗德尔·Z·萨哈贡(Rodel Z. Sahagun)和埃内斯托·F·维拉雷亚尔(Ernesto F. Villareal)被指控谋杀米歇尔·阿文达尼奥(Michelle Avendaño)。根据起诉方的证据,证人何塞利托·德拉克鲁斯(Joselito dela Cruz)作证说,他看到萨哈贡、维拉雷亚尔和费尔南多·博尼法西奥(Fernando Bonifacio,在逃)合谋绑架、强奸并杀害了阿文达尼奥。德拉克鲁斯作证说,他加入了这三人,并在犯罪现场目睹了他们残酷地袭击受害者。
维拉雷亚尔在被捕后向国家调查局(NBI)作出了庭外供述,承认参与犯罪。然而,在审判中,他辩称他的供述是在胁迫下作出的,并且他在供述时没有得到有效的法律顾问。他声称国家调查局特工对他进行了酷刑,迫使他认罪。维拉雷亚尔承认在 NBI 办公室会见了律师弗洛朗特·迪松(Florante Dizon),但声称迪松律师是由 NBI 指派的,并非他自己选择的,而且律师没有充分保护他的权利。
审判法院主要依据德拉克鲁斯的证词判处萨哈贡和维拉雷亚尔犯有谋杀罪。维拉雷亚尔的庭外供述也被采纳为证据。被告人提出上诉,质疑德拉克鲁斯证词的可信度以及维拉雷亚尔庭外供述的可采纳性。
最高法院的判决
最高法院维持了下级法院的有罪判决。法院裁定,虽然维拉雷亚尔的庭外供述不可采纳为证据,因为他获得法律顾问的权利受到了侵犯,但德拉克鲁斯的证词本身就足以证明被告人的罪行。
法院认为,迪松律师向维拉雷亚尔提供的法律咨询未能充分保护被告的权利。法院指出,迪松律师并非维拉雷亚尔自己选择的,而且他似乎没有采取充分的措施来确保维拉雷亚尔的供述是自愿的,也没有受到胁迫。法院强调,律师的职责不仅仅是告知被告宪法权利,还包括积极主动地确保这些权利得到尊重。
最高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
“我们认为,没有明确且令人信服的证据表明维拉雷亚尔获得法律顾问的权利得到了适当的保护。因此,他在没有有效、警惕和独立的律师协助的情况下所作的供述,不得作为证据采纳。”
尽管如此,最高法院仍然认为,即使没有维拉雷亚尔的供述,起诉方的证据也足以给被告人定罪。法院发现,德拉克鲁斯的证词是可信的,并且与案件的事实相符。法院驳斥了被告人提出的德拉克鲁斯证词存在矛盾之处的说法,认为这些矛盾之处是微不足道的,并且是证人在描述令人震惊的犯罪事件时可能出现的正常现象。
法院进一步强调:
“在仔细审查证据后,我们裁定,德拉克鲁斯的证词是无可辩驳的。首先,现在才来质疑使用德拉克鲁斯作为起诉方证人,为时已晚。诚然,德拉克鲁斯最初并未被列为本案的被告,也未被审判法院解除被告身份而成为国家证人。然而,记录显示,当德拉克鲁斯被传唤作为起诉方证人时,被告人-上诉人并未提出异议。他们现在已被禁止质疑审判法院遵循的这一程序。其次,被告人-上诉人试图贬低德拉克鲁斯证词的努力是微不足道的。他们在他的证词中发现的矛盾之处是微不足道的,对于目击令人震惊的犯罪事件的证人来说,犯下这些矛盾之处并不罕见。”
实践意义
人民诉萨哈贡案(People v. Sahagun)确立了即使庭外供述因违反宪法权利而被排除,但如果存在其他独立证据,例如可信的目击证人证词,仍然可以维持有罪判决的原则。对于刑事诉讼程序而言,这一判决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 有效法律顾问的重要性:本案强调了在初步调查期间获得有效法律顾问的重要性。律师的作用不仅仅是形式上的,他们必须积极主动地保护客户的权利,确保供述是自愿作出的,而不是在胁迫下作出的。
- 目击证人证词的价值:即使在缺乏被告供述的情况下,可信的目击证人证词也可能成为定罪的关键证据。法院在评估目击证人证词时,会考虑证人的可信度、证词的连贯性以及与其他证据的印证。
- 全面评估证据:法院在刑事案件中会全面评估所有证据,而不仅仅依赖于被告的供述。即使某些证据被排除,如果其他证据足以证明被告有罪,法院仍然可以作出有罪判决。
对于可能面临刑事指控的个人而言,本案的教训是:了解自己的宪法权利,尤其是在被拘留和讯问期间获得法律顾问的权利至关重要。同时,本案也提醒执法部门,在初步调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程序,尊重被告的权利,以确保司法的公正和有效。
主要教训
- 初步调查期间获得有效法律顾问至关重要。
- 即使初步供述不可采信,可信的目击证人证词仍可定罪。
- 法院会全面评估所有证据以确定被告是否有罪。
常见问题解答
问:如果我的初步供述是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作出的,是否可以被法庭采纳?
答:根据菲律宾法律,在初步调查期间,您有权获得法律顾问。如果您在没有律师协助的情况下作出供述,并且您没有明智地放弃这项权利,那么您的供述可能不会被法庭采纳为不利于您的证据。
问:如果我被警察刑讯逼供,我应该怎么做?
答:您有权保持沉默,并要求与律师交谈。您应该立即告知律师您遭受了酷刑。律师可以协助您向有关部门投诉,并确保您的权利得到保护。
问:目击证人证词在菲律宾法庭上的分量有多重?
答:目击证人证词在菲律宾法庭上可能具有很高的分量,尤其是在证人被认为是可信和诚实的情况下。法院会评估证人的证词是否与其他证据相符,以及证人是否有任何偏见或动机不实陈述。
问:如果我被错误指控犯罪,我应该如何保护自己?
答:您应该立即聘请律师。律师可以帮助您了解您的权利,调查案件,并为您辩护。保持沉默,不要在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向警方或任何其他人作任何陈述。
问:本案对菲律宾的刑事司法系统有何意义?
答:人民诉萨哈贡案(People v. Sahagun)强调了菲律宾刑事司法系统中几个重要的原则,包括获得有效法律顾问的权利、目击证人证词的重要性以及法院全面评估证据的职责。本案提醒我们,在追求正义的过程中,必须平衡保护被告的权利和确保罪犯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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