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裁定,在不动产止赎中,如果借款人未能在法定的赎回期内赎回财产,则购买者的权利将得到巩固。这意味着前所有者不能再依赖《第3135号法案》的条款来撤销管有令。该裁决阐明了抵押财产止赎和所有权转让的时间线和权利。对于未能在赎回期内采取行动的借款人,这意味着他们的止赎救济仅限于提起单独的诉讼,而不是质疑管有令的快速程序。
赎回已过期:止赎后的补救措施
《斯波斯·吉马·奥·托雷坎波和海梅·B·托雷坎波,由其继承人盖·玛丽·T·奥瓦诺、盖·安娜·玛丽·T·阿尔扎登、吉·贾斯珀·奥·托雷坎波、埃尔斯贝思·盖·玛丽·奥·托雷坎波和吉·埃塞尔·奥·托雷坎波代替,请愿者,诉财富发展银行公司,被告》,案情围绕抵押财产的止赎以及此后以前的所有者寻求推翻止赎出售和管有令的情况展开。核心法律问题是:当抵押人未能赎回,所有权转移给止赎购买人(银行)后,《第3135号法案》是否仍然适用,允许以前的所有者质疑管有令?
案件事实从斯波斯·托雷坎波夫妇与财富发展银行公司之间的住房贷款协议开始,该协议通过《转移所有权证书(TCT)第187864号》涵盖的不动产抵押获得担保。由于夫妻未能履行其贷款义务,银行启动了通过司法外止赎没收抵押品的诉讼程序。在赎回期过后,银行巩固了所有权,并申请了管有令。当托雷坎波夫妇拒绝腾出现有财产时,该银行提起了一项单方申请以发布管有令,托雷坎波夫妇随后提出了一项申请,以撤销司法外止赎出售和取消管有令,理由是他们没有违背抵押合同。
地区审判法院(RTC)驳回了斯波斯·托雷坎波夫妇的动议,理由是管有令的签发具有快速和管理性质,上诉法院维持了这一判决。上诉法院强调说,《第3135号法案》仅在赎回期内适用,而托雷坎波夫妇当时寻求救济的时候,该期间已经过去。
最高法院支持了上诉法院的裁决,澄清说《第3135号法案》的作用主要集中在司法外止赎出售的程序和抵押不动产的赎回上。该法律第8条为债务人提供了一种质疑管有令的机制,但这仅限于赎回期内。该裁决明确指出,一旦赎回期届满并且止赎购买人的所有权得到巩固,《第3135号法案》的条款不再适用。
法院进一步解释说,在此之后,止赎购买人根据其所有权获得管有令是法院的管理职责。对抵押的有效性或规则性提出的任何质疑都不能证明反对发布管有令的合理性。最高法院澄清了之前的一些案例,在这些案例中似乎允许根据《第3135号法案》质疑止赎期过后发布的管有令,并澄清说,这些救济不再可用。
该法院还驳回了请愿者辩称的,在《680家电有限公司诉上诉法院》一案中提出的学说只能追溯适用。最高法院澄清说,《马拉里诉菲律宾银行储蓄与抵押银行》案中包含的原则与这一最近的裁决没有冲突,并强调这两起案件都区分了赎回期内和赎回期过后可用的不同权利和补救措施。
总之,最高法院坚持认为,在上诉法院正确地裁定可以驳回斯波斯·托雷坎波夫妇撤销司法外止赎出售的申请和取消管有令的动议。法院明确指出,根据《第3135号法案》所提供的救济仅限于赎回期,而在止赎购买者已获得巩固的所有权之后,以前的所有者必须通过单独的诉讼来寻求救济,例如,财产所有权恢复诉讼或抵押或止赎无效诉讼。由于斯波斯·托雷坎波未能成功证明自己受损的主张,法院没有授予他们任何形式的赔偿。
常见问题
本案中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 关键问题是:在根据《第3135号法案》的规定进行的不动产的司法外止赎出售之后,当抵押人在规定的赎回期之后要求推翻管有令时,《第3135号法案》的救济是否仍然可用。 |
《第3135号法案》适用于哪些情况? | 《第3135号法案》仅适用于司法外止赎出售的进行和抵押不动产的赎回过程。这意味着管有令,该法不再适用。 |
赎回期过后发布了管有令会发生什么? | 赎回期过后,购买者通过巩固其所有权获得对财产的绝对权利。法院签发管有令成为一项管理职责,这通常是该购买人所有权的一项明确结果。 |
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的补救办法是什么? | 如果在赎回期过期之后,债务人仍然寻求对其财产行使权利,则其适当的补救措施不是反对管有令的诉讼程序,而是通过单独的诉讼寻求救济,例如恢复所有权、宣告抵押或止赎无效。 |
为什么在本案中拒绝对请愿者授予损害赔偿? | 由于请愿者未能出示证据证明其损失主张,他们不被授予损害赔偿。根据建立的法律原则,需要提供实际损害赔偿的辩护和证据,这些陈述是不充分的。 |
此裁决对处于止赎过程中的其他债务人意味着什么? | 该裁决明确要求债务人注意有关在止赎过程中获得的所有时间框架。一旦建立所有权之后,便采取适当的行动(例如,在赎回期之前进行实际赎回)以维护自己对财产的所有权,这一点至关重要,否则应寻求其他法律诉讼来对抗已决财产中的赎回,声明的无效性。 |
“赎回期”对止赎不动产的原始所有人而言是什么? | 赎回期是从拍卖之日起的一段时间,其中旧的所有人可以通过偿还所有权人的钱来保留在法院购买的财产的所有权。该裁决规定,任何反对出售的案件必须发生在该期限之前或发生期间。 |
根据最高法院的说法,何时对司法外止赎申请质疑或解决无效诉讼? | 有关进行司法外止赎诉讼的主张无效的所有案件均应通过司法程序来处理,并且必须提交此类质疑,因为所指明的诉讼可能证明有效的原因只能在独立的诉讼中解决。 |
简而言之,最高法院澄清说,《第3135号法案》只能在赎回期届满之前适用,并在止赎购买人确保抵押物的所有权并发布新所有权证书之后立即进行审查。试图重新获得财产的债务人可能只有提起新的诉讼。请在指定的时间段内解决反对止赎的任何问题,以寻求补救措施,并且该说明的持续后果对于寻求保持止赎房地产所有权的抵押人来说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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