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裁定,若抵押人未能充分举证贷款到期日,法院将驳回其取消不动产抵押登记的请求。此案强调,在寻求取消抵押登记时,贷款到期日的明确举证至关重要。对所有抵押人和相关方而言,这意味着在法律行动中,仅仅基于时间推移主张权利是不够的,必须提供实质证据以支持其诉求。
抵押权的有效性:期限未定的债务,如何影响权利的行使?
此案源于阿贝罗家族寻求取消其多项不动产抵押登记,理由是菲律宾国家银行(PNB)自1975年起未采取任何行动,导致追索权已过时效。最初,地区审判法院(RTC)和上诉法院(CA)均支持阿贝罗家族的诉求,认为诉讼时效已过。然而,PNB提出上诉,认为阿贝罗家族未能充分陈述诉讼理由,并辩称即使存在诉讼理由,阿贝罗家族承认债务的行为实际上放弃了他们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权利。最高法院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在原告未能提供抵押贷款的具体条款,特别是贷款到期日的情况下,法院是否应判决取消不动产抵押的注释?
最高法院推翻了上诉法院的裁决,理由是阿贝罗家族的申诉未能充分陈述诉讼理由,并在审判中未能提供充分证据。法院解释说,**“未充分陈述诉讼理由”是指诉状中的指控不足,而“缺乏诉讼理由”是指行动的事实基础不足。** 诉讼时效的开始计算并非从抵押合同的执行时间开始,而是从贷款到期且可执行的时间开始,或者从债权人提出要求的时间开始。
抵押合同是附属合同,旨在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确保贷款主合同的履行。因此,抵押合同的执行取决于主债务是否被违反。简而言之,是债务人未能支付贷款触发了抵押合同的生效。在此之前,债权人-抵押权人没有在抵押权下可以主张的权利,因为它仍然取决于债务人是否未能履行其还款义务。为了成功提起取消抵押权诉讼,债权人-抵押权人必须通过陈述抵押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特别是贷款的到期日,来证明其权利。而贷款到期日的举证,正是确认追索权是否已过期的关键依据。
阿贝罗家族的诉状仅仅提及了抵押合同的存在和注册,但未能提供贷款的具体条款,特别是到期日。以下是阿贝罗家族在诉状中提出的相关陈述:
申诉
第1点:Manuel E. Abello, Sr.(生前)和Elenita V. Abello夫妇是位于Negros Occidental省Binalbagan市的一块土地的注册合法所有人,该土地受Negros Occidental省土地登记处[TCT]No. T-127632管辖。(该所有权证书的副本标记为附件“C”)。他们也是位于Negros Occidental省Bacolod市的土地的注册合法所有人,该土地受Bacolod市土地登记处[TCTNos]. T-82974和T-58311管辖(该所有权证书的副本分别标记为附件“D”和“E”)。
第2点:为担保5890比索(P5,890.00)的贷款,Manuel E. Abello和Elenita V. Abello夫妇于1963年9月18日签署了一份以[申诉人]为受益人的不动产抵押契约,抵押物为受TCTNo,T-127632管辖的财产。由于上述不动产抵押,登记处已正式在抵押权的备忘录中登记了登记号91194,附件“C”显示了该注释;
第3点:此后,登记号131237(1968年2月21日)、181203(1973年8月14日)、182910(1973年10月8日)和188486(1974年3月18日)也被记入同一抵押权备忘录,以反映对原始抵押所做的修订。1974年3月18日之后,没有出现以被告银行为受益人的进一步登记;
第4点:1975年10月30日,Manuel和Elenita Abello夫妇签署了一份以[申诉人]为受益人的不动产抵押契约,抵押物为受Bacolod市土地登记处[TCT]No. T-82974和T-58311管辖的财产,以担保227000.00比索的贷款。由于上述不动产抵押,登记号80024被记入抵押权备忘录,并出现在TCTNo. T-82974和TCTNo. T-58311的背面。在这些所有权证书中,没有出现以被告银行为受益人的进一步登记。
法院指出,缺少了这些关键细节,提供的信息不足以使法院向申诉人提供救济。虽然申诉人及时且多次在其答辩中提出了同样的肯定性抗辩,并在其撤诉动议中提出了理由,但当双方进入审判时,一审法院以“未充分陈述诉讼理由”为由驳回的权力已经过去。**以“未充分陈述诉讼理由”为由驳回是一种程序补救措施,可以解决申诉,从而节省双方进行审判的费用。**
在此案中,在审判期间,申诉人未能提供证据来证明贷款到期的时间,以及因此,何时获得取消抵押权。毫无疑问,展示证明贷款和抵押的合同是必要的,因为申诉人的诉讼理由是基于这些文件。由于申诉人未能陈述更多,因此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追索权已经确立,因此很明显必须驳回诉讼并以缺乏诉讼理由为由驳回申诉。
FAQs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在原告未能提供抵押贷款的具体条款,特别是贷款到期日的情况下,法院是否应判决取消不动产抵押的注释。最高法院认为,没有这些关键信息,就无法支持取消抵押权的要求。 |
“未充分陈述诉讼理由”和“缺乏诉讼理由”的区别是什么? | “未充分陈述诉讼理由”指的是申诉中的指控不足,即没有包含诉讼的所有必要要素。 “缺乏诉讼理由”指的是行动的事实基础不足,即没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诉讼。 |
在本案中,为什么未能明确贷款到期日如此重要? | 贷款到期日是确定追索权时效何时开始的关键。 除非明确了贷款到期日,否则法院无法确定提起止赎诉讼的权利是否已过时。 |
不动产抵押(REM)的诉讼时效从何时开始计算? | REM 的诉讼时效从贷款到期且可执行之时或债权人提出要求之时开始计算,而不是从抵押合同执行之时开始计算。 |
原告在本案中提交了哪些关键证据? | 原告提交了抵押贷款的相关信息和所有权证书,但未能提交关于贷款到期日的具体细节。 |
法院在审判期间如何看待证据的缺失? | 法院认为,尽管存在程序上的缺陷,但由于当事方进入审判阶段,原告仍有责任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诉讼理由,未能提供充分证据导致驳回诉讼。 |
本案对抵押人有何实际意义? | 本案对抵押人有实际意义,因为它强调了提供明确证据证明其在不动产抵押方面的诉讼理由的重要性,尤其是关于贷款到期日的信息。 |
本案对债权人有何影响? | 本案对债权人具有警示作用,它提醒债权人妥善保存和维护贷款相关文件,因为这些文件是维护其抵押权益的关键证据。 |
总而言之,菲律宾最高法院在本案中的判决强调了在涉及不动产抵押争议时,充分举证的重要性。对于寻求取消抵押登记的当事人来说,仅仅声称时间已过并不足够;他们必须提供明确的证据,特别是关于贷款到期日的证据,以支持其主张。此案确立了一个重要的法律原则,即法院不能仅凭时间推移推定债权人的权利已丧失,而需要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因此,此案提醒所有相关方,包括抵押人和债权人,维护贷款和抵押相关文件的完整性至关重要。
如需咨询本裁决在具体情况下的应用,请通过contact联系ASG Law,或发送电子邮件至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
免责声明:本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 如需针对您的情况量身定制的具体法律指导,请咨询合格的律师。
来源:简短标题,G.R No.,日期
发表回复